當前位置:文學樓>言情小說>我才不想做家務> 第二章陽光燦爛的早晨,林志民要離婚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二章陽光燦爛的早晨,林志民要離婚 (3 / 3)

他拿起手機,穿上鞋要出門,雪華急了,拉著他的衣服:“一大早的你抽什麼瘋?別走,咱們好好談一談。”

林志民一甩她,道:“你不是說錢是借給你哥的麼?把錢要回來再談。”

雪華道:“宇翔結婚時錢全花了,他們拿什麼還?”

林志民道:“要不回來,我們就離婚。你給我收拾行李滾出去,愛上哪兒上哪兒。”

再怎麼吵架,這話也過頭了。

雪華血轟地一下往臉上湧:“這是我家,你憑什麼趕我走?”

林志民冷笑道:“這是我父母留給我的房,和你有什麼關系?”

“婚後財産,夫妻平分。”

“我父母留遺囑了,這房只單獨贈與我,和你沒有一點兒關系。我也留遺囑了,我要是比你先死,我名下全部財産都留給我閨女,你侄子再也別想從我林家撈走一根毛。”

雪華驚呆了,模糊想起十年前還在世的公婆把房過戶給他們的細節。當時林志民自己去房管局辦的過戶手續,房産證拿回來一看,只有他的名字。她雖然不快,但又一想,夫妻婚後財産共有,丈夫的就是她的,也沒區別,於是不再計較。沒想到公婆居然早早生出戒備心,也許她對孃家這一系列操作早已落在人家眼裡,所以不動聲色做了財産防火牆。

雪華聲音已頹然,還在做垂死掙紮:“我不信,你給我看遺囑。”

“兩份遺囑我都放林越那裡了。”

雪華的心又涼了一分,難道女兒也早早和爺爺奶奶爸爸結成同盟,默默地防範著她這個媽媽嗎?女兒向來和她親近,怎麼從來沒有提過這個事呢?見她臉色遲疑不定,林志民道:“我警告你,不要去問她,要鬧也要等到她結婚之後。”

雪華冷笑道:“你倒是特別為女兒著想了,那為什麼不等到她結婚後再來逼我呢?”

“因為你先逼我,要把你侄子夫妻往我家領,我實在忍無可忍了。”

林志民出門,臨走前丟下一句,聲音有些傷感:“張雪華,到底哪個才是你的家?是你的孃家還是我們這個小家?這輩子你想清楚過沒有?”

林志民走了,屋裡一片死寂。雪華呆坐在沙發上,少頃起身,機械地挪動步子走到廚房,下意識地開啟水龍頭,洗著碗。盤碗叮當,潺潺水流冰涼,這鮮活的觸感使她從巨大沖擊的麻木中複蘇過來。這當然是她的家,尤其廚房,是一個家的靈魂。她常年盤踞於這靈魂高地,一道道炒出充滿鍋氣的菜,一盤盤端給丈夫和女兒吃,再把碗盤一個個收拾好,整整齊齊地豎立在消毒碗櫃裡。多少年了,這些家務她爛熟於心,甚至都不用過腦子,手腳就能自動一絲不茍地完成這一流程。笑話,一個家沒有個主婦,還叫什麼家?女兒遠嫁,丈夫五十五歲了,不想要這個家?和她賭氣罷了。

雪華底氣足了一些,可走出廚房,又遲疑了,環視著這一塵不染的屋子。這是誰的家?原來“家”的含義,不是年複一年日複一日傾注心血的建設和維護,洗、擦、收納、採買、燒制,而是大紅本的“房産證”,但那上面並沒有“張雪華”三個字。她背後再度掠出一層汗,天哪,這居然是丈夫一個人的家?婚姻好,丈夫的當然就是她的;婚姻不好,她可就是徹頭徹尾的外人。至親至疏夫妻,古人果然沒有說錯。

雪華悲從中來,一層恥辱厚厚地貼在臉上,慌亂地在屋裡四顧,也不知自己想找些什麼。她坐到沙發上發怔,手無意識地拿起小靠枕,又放下,手摸到手機,找到女兒微信,又立刻按掉,另去搜尋通訊錄上一個個的名字。當了多年主婦,她早沒什麼朋友,這通訊錄上的許多人已不聯系,大家互為旁觀者,每日在朋友圈瞻仰彼此的生活風采……母親八十多歲了,根本不會用手機,沒有微信。再說了,也不可能和孃家人說這些事。丈夫問到底哪個才是她的家,她突然意識到,孃家這個家,提供不了哪怕是精神上的慰藉。因為幾十年來她一貫是強者,是從農村走出來定居城市的成功者、老闆娘,哪有弱者向強者提供幫助的道理?

真奇怪,就在半個小時之前,這個家還是溫馨的避風港,由她領導的桃花源,此時目光所及之處,卻樁樁件件透著陌生,她成了即將被驅逐出境的賤民。沙發旁那盆綠蘿綠油油,雪華想著自己每天都精心擦拭著片片葉子的認真勁兒,“你給我收拾行李滾出去”這句話炸在耳畔,倏地站起身。

她再也不能在這屋裡待下去了。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