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的中部,霍瓦依群島以南,第四十一特混艦隊的旗艦“劉長勳”號。
雖然帝國海軍還有2艘專職旗艦,但是分配給東望洋艦隊的那艘,一直留在那球港,只是在一年一度的艦隊對抗演習的時候才會離開碼頭,載著艦隊司令官,以及100多名參謀官兵出海活動幾十天。
因為艦齡超過了30年,所以帝國海軍不再對其進行現代化改造。
特混艦隊的旗艦依然是司令官坐鎮指揮的航母。
戰後幾十年裡,帝國海軍艦隊編成與戰術體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大體上經歷了三次變革。
第一次變革發生在大戰結束之後。
大戰後期,第一代噴氣式戰鬥機就已誕生,還被迢曼空軍派上了戰場。因為戰局在協約集團掌握之中,戰略優勢也極為明顯,加上噴氣式戰鬥機的航程偏短,所以沒有得到帝國的重視。
直到大戰結束,在空軍成立之後,才裝備了第一種噴氣式戰鬥機。
短短几年之內,也就是在新曆110年前後,噴氣式戰鬥機就淘汰了空軍裝備的所有活塞螺旋槳戰鬥機,統治了天空。
只是,海軍沒這麼幸運。
雖然在戰後研製的噴氣式戰鬥機,解決了很多效能缺陷,比如說“戰1A”,即帝國空軍裝備的第一種噴氣式戰鬥機,作戰半徑達到了700千米,後來的改進型在攜帶2具副油箱之後超過1000千米,但是與活塞螺旋槳飛機比,噴氣式戰鬥機還存在一個非常突出,對海軍航空兵來說完全無法忽視的問題。
著陸速度太大,允許的最小速度遠遠超過了活塞螺旋槳飛機。
空軍的戰鬥機,可以在長度超過2000米的跑道上降落,因此著陸速度快一點,不算是大不了的問題。
海軍的艦載戰鬥機,就沒這麼幸運了。
因為飛行甲板長度有限,所以艦載機的著陸速度得足夠的低。
對大戰期間建造的航母,尤其是幾十艘“行省”級大型航母來說,這個問題顯得尤其的突出。因為飛行甲板受到艦體長度的限制,沒辦法延長,所以就算這些航母在戰後陸續接受了現代化改進,用上了斜角甲板,著陸區的長度也不夠,必須對艦載機的著陸速度做出嚴格限制。
這樣一來,低速效能糟糕的噴氣式戰鬥機根本沒法上艦。
結果就是,在帝國空軍,乃至全球空軍都進入,或者即將進入噴氣時代的時候,帝國海軍航空兵依然在使用活塞螺旋槳飛機。
帝國海軍的影響力,在這幾年跌到了谷底。
因為活塞螺旋槳戰鬥機效能太差,沒法確保艦隊制空權,還一度出現了“航母無用”的論調。
這個時期,帝國海軍唯一能夠依靠的,也就是在大戰期間累積下來的家底。
艦載戰鬥機不夠好,只不過航母有幾十艘!
關鍵還有,海軍同樣能夠從技術進步當中獲益。
隨著為了搭載噴氣式艦載機,也是帝國海軍在戰後設計建造的第一種航母,即帶有濃烈試驗性質的“帝都”級建成服役,在新曆112年的年底,帝國海軍艦載航空兵也進入了噴氣時代。
緊接著就是長期壓抑之後的井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