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攻加爾,算得上是的陸戰隊在登陸之後的第一場苦戰。嚴格說,最大的敵人其實是不計其數的饑民。
跟其他的地方,特別是跟農村比,加爾的情況更為嚴峻。
其實,這也很容易理解。
加爾是大城市,不出產糧食,所有食物都是由附近農村供應。在戰時的管制體系下,由地方政府負責糧食的收購與分配。在糧倉被梵軍清空後,地方政府去哪裡找糧食來分配給居民呢?
相對而言,農民就算被迫向梵軍納糧,各家各戶也多少有點存糧,還能透過漁獵與採摘獲得一些餬口之物。
不要忘了,西孟邦在岡伽羅河的下游,河口三角洲最不缺的就是水產。
此外,出了岡伽羅河就是海產豐富的孟灣,而沿海地區的居民大多是漁民,基本上家家戶戶都有漁船。
陸戰隊殺到的時候,加爾幾乎是餓殍遍地。
結果就是,進攻行動變成了救濟行動。
丁鎮南早就考慮到這種情況,也讓陸戰隊做好準備,比如第十三陸戰師與第十二陸戰師都把配送的給養提高了數倍,尤其是第十二陸戰師,專門安排一個加強營,用500臺載重卡車向前線運送糧食,只是跟隨突擊部隊送到加登裡奇的大米就有3000噸,其他各類食品大約有2000噸。
此外,丁鎮南還讓劉尊山專門叮囑前線指揮官。
只要能夠用糧食解決的問題,就不要使用武器。
顯然,在加爾這邊,基本就沒有用糧食解決不了的問題。
在加登裡奇的郊外,第十二陸戰師設了3處配發點,用糧食跟包括梵軍官兵在內的所有人員進行“交易”。
要說的話,其實是易貨貿易。
其實,這也是在嘗試丁鎮南提出的新戰術,糧食換武器。
簡單的說,就是拿糧食交換武器彈藥。
按照丁鎮南訂下的規矩:一支突擊步槍的價格是100千克大米或麵粉,可以隨意調配兩種主食的比例;一支半自動或者栓動步槍價值50千克,一支自動手槍價值75千克,一支轉輪手槍價值50千克。
彈藥方面,根據槍彈的口徑,100發能夠換到1千克到20千克主糧。
此外,機關槍、榴彈發射器、火箭筒、反坦克導彈、火焰噴射器、手榴彈、由人員佈設的地雷與單兵防空導彈等等,只要是能夠由單兵使用的武器,全都可以拿到配發點,從聯軍那裡換到食物。
後來,就連軍服都算了進去。
至於車輛與火炮這些大型平臺與重型武器,也可以用來交換糧食,只是需要單獨跟聯軍協商。
當然,除了用糧食“收購”流落到民間的武器之外,陸戰隊也在積極救助饑民。
此外,也就是加強治安力度。
在第五陸戰師攻佔了加爾的國際機場之後,第十二陸戰師就開進加登裡奇,承擔起了治安巡邏的任務。
其實,這也跟丁鎮南推行的“武器換糧食”計劃有直接關係。
說得簡單一點,只有在治安有了保證之後,當地居民才願意拿武器換糧食。要不然,因為安全方面的顧慮,尤其是有了糧食之後也未必保得住,平民肯定更願意保留槍械,哪怕得餓著肚皮。
與治安巡邏同時推進的,還有嚴格的宵禁制度,以及佔領管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