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別的,“攻8”系列再飛10年都沒有問題。等到10年之後,“攻11A”恐怕都幾百架了。哪怕“攻11A”只能算輕型攻擊機,而且維護保養太麻煩,難以大規模裝備,也還有海軍的“攻12A”可以期待。就算海軍靠不住,還有按照多用途戰鬥機的標準研製,充當備胎的“戰11C”。
相對而言,在“轟7”全部退役之後,戰術轟炸機就已經“斷代”了。
可見,真正青黃不接的其實是戰術轟炸機。
可惜的是,不管空軍提出了多少理由,論議兩院都不肯為新式戰術轟炸機撥款,認為戰術轟炸機已無存在價值。
道理也很簡單,重型攻擊機的作戰半徑超過了1500千米,載彈量在10噸左右,並不比戰術轟炸機差,而且有加油機的支援,加上精確制導彈藥的普及,即便是僅有的那點差距也變得無關痛癢。
何況,還有綜合效能更加突出的重型多用途戰鬥機。
那麼,有什麼理由在戰術轟炸機上浪費資源呢?
只是,帝國空軍並沒有就此罷休。
先不說戰術轟炸機還有多少價值,只是超過1000架的編制體系,就需要用其他作戰飛機來填補。
戰略轟炸機肯定不合適,因為太貴了。
攻擊機同樣不合適,因為作戰能力依然有欠缺,保持編制規模不變就肯定會導致戰鬥力降低,而擴大編制規模肯定會遭到論議兩院的反對。
至於多用途戰鬥機,那是戰鬥機。
正是如此,帝國空軍才打著“重型攻擊機”的幌子,著手研製戰術轟炸機。
為了獲得撥款,肯定不能做得太露骨,畢竟論議兩院的軍事委員會有一些能人,更別說可以請專家當顧問。
結果就是,“戰16”其實就是“戰11”的深度改進型號。
為此,也才保留了戰鬥機的編號。
與後來研製的多用途型,也就是“戰11C”的最大區別,就是在設計的時候把起飛重量放寬到50噸,並且完全放棄了機動效能要求,甚至不需要擁有自衛空戰能力,所有的改進都是為了增強打擊能力。
所幸,最後的設計方案沒有這麼極端。
道理也很簡單,戰術轟炸機確實不適合現代化戰爭,稍微小一點,定位於重型攻擊機之上的,或者說是增強了打擊能力的重型攻擊機,才是最為理想的選擇,也能更好的適應未來戰爭。
正是如此,“戰16”才成為取代“攻8”的主力攻擊機。
在大戰爆發前,“戰16”就已經開始量產。
隨著大戰爆發,帝國空軍立即下達了1000架的大訂單。
從這個時間點來看,帝國空軍大批次採購“戰16”,其實有那麼一點私心,也就是想借此打擊由海軍主導的“攻12”,甚至是逼迫“攻12”下馬,奪得未來攻擊機的主導權,全面主宰戰術航空兵。
不要忘了,“戰20”就是由空軍牽頭。
當然,這也從一個側面證明,“戰16”確實是一種非常先進的重型攻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