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些都無從考究了。
法庭當場宣判兩人離婚,祖父不願意接受這個結果,當庭就提出了上訴。
而祖母似乎早就做好了這場官司要打很久的打算,所以對祖父的行為並沒有感到憤怒,結束後便在保鏢的掩護下低調離開了。
按此發展下去,或許他們會成功離婚,會成為一對怨偶;又或許會為了孩子複合。
諸如此類,不無可能。
可是。
同年十月中旬,澤育南路發生了一起連環車禍,十餘輛汽車接連相撞、境況慘烈;但萬幸的是隻有一輛與大貨車相撞的車子受損嚴重,其餘人都只是輕傷。
但可惜的是,祖母就是那個不幸。
她死在了去往第二次開庭的路上。
是她的丈夫親手將死亡推到了她的面前。
他親手毀滅了她的愛情的期望,又間接殺死了她。
如果她泉下有知,會不會對這個男人恨之入骨?
祖母一死,四個孩子的撫養權毫不意外地回到了祖父的手裡。
八歲的長子懷裡抱著啼哭的幼弟,龍鳳雙胎牽著手小心翼翼躲在長兄的身後,探究的目光落在昔日熟悉的父親身上。
他一夜之間,蒼老了幾十歲。
或許是出於愧疚心理,在祖母離世這件事上產生的濃重愧疚感都被他化為了對四個孩子的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