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奕當然知道,而且,也確實就是他自己做的。
這種虛報採購,拉高成本的做法在大宋這個時代雖然沒什麼意義,可是在後世卻是十分常見的平賬、瞞稅伎倆。
說白了,就是一萬塊錢買個馬桶蓋,或者大幾千一顆螺絲釘的段子。
......
也別覺得這都是誇張或者杜撰出來的,事實上,在後世這是普遍的現象,即使不是為了偷稅,也可以用來把賬做的很好看。
當然了,大宋的商稅不以盈利為標準,商合的賬也沒有任何監管機構盯著,甚至唐奕掙了多少錢,也沒義務讓別人知道。
這麼看起來,虛報的做法好像沒什麼用,更何況他也不需要偷稅。商合的大股東是皇帝,這個錢是交到朝廷,還是進了趙曙的腰包,基本沒區別。
那話說回來,唐奕為什麼還要這麼做呢?
而且看曹佾等人的反應,好似極為緊張一般,這又是為何呢?
原因很簡單,這天下間哪有不透風的牆?
表面上看,唐奕這個大宋首富跟別人沒有半毛錢關係,可是暗地裡,不知道有多少人盯著唐雨手裡的那本賬,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比唐奕還關心他自己到底掙了多少錢。
說一組數字大夥兒就都明白了。
去歲大宋朝廷的稅錢是兩億八千萬貫,這其中,農稅只佔兩成不到,甚至接近一成;商稅佔了一半;剩下的是海商收入。
也就是說,商稅去歲報收一億四千萬貫,不少了吧?
豈止是不少,簡直就是個天文數字。
這充分證明了如今大宋的商貿行為是何其發達,簡直可以說是盛世空前。
那麼問題來了,觀瀾商合又盈利幾何呢?
這個幾乎壟斷著大宋的金融、零售業、運輸業、毛紡和酒業的龐然大物到底掙了多少錢?
賬面上是七千萬貫,正好是朝廷收入的四分之一。
“.....”
這也就是在大宋啊,換做後世,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允許一個利益集團年收入達到國家稅收的四分之一。
而事實上,這四分之一還是唐奕在賬上做了手腳之後的數目。
如果不是唐雨發現的那些“高價麻繩”、“黃金船釘”等等等等,把商合的年入稀釋到了接近實際收入的五分之一,那麼,七千萬就特麼得變成三億五了。
什麼概念?
概念就是,唐奕帶著曹潘王楊幾家,一年搜刮的民財比財政收入都特麼高。
要是真的據實入賬......
呵呵,誰還能容得下這個觀瀾商合!?
朝堂上面,那也不是現在這般試探著來了,早有人跟唐奕玩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