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煙花三月下福州,事起波瀾總是緣
故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揚州。
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江天際流。
《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李白
許維煙花三月準備下的不是揚州,而是福建福州府(清代福建巡撫治所所在地)。許維是於四十七年二月十二在京師陛見完乾隆,在得到乾隆帝的諸多賞賜與一番推心置腹的詳談後,呈現出一番意氣風發的模樣。可不是嘛,任誰被皇帝欽點為福建按察使都會心高氣昂。不過前往福建赴任之前,乾隆交代許維需先辦好一件事,而後再赴任不遲。
歸根結底,這件事也是許維自個申請來的。
許維有個職位是都察院掌山東道御使,為了出色地完成任務,也就是在乾隆四十六年下半年,甘肅捐監案臨近尾聲時,不遺餘力地派出大量的天鷹隊人手,趕赴山東探查官場密事。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與和交好的國泰果然問題嚴重:
山東巡撫與布政使相互勾結,操縱山東一省的銀錢。國泰輕喜易怒,每有管員遴選升調之事,並不照例與司道各官公議,而是率由私意舉用。而於易簡則一切事務均聽命國泰差遣,全省官員心存畏懼。風傳國泰、於易簡有曖昧營私之事。且於易簡十分懼怕國泰,每次見面都要跪地回話。山東全省各州縣官庫皆有虧空,並且還有許多應赴各地州縣上任的官員駐留。風傳國泰每年皆以重金賄賂和,以求其庀護,但並無真憑實據。
許維一面下達命令,由楊芳日夜率領人手緊盯和府第,以防其得到訊息派人向國泰通風報信,一面即刻寫奏章彈劾山東巡撫國泰的種種貪贓枉法。
乾隆雖然對言官一貫心懷戒備,總怕言官空談枉談,有言官告發高官貪贓不法時,總會召見先問幾個為什麼,是不是有人在後面支援?是不是想沽名釣譽?是不是想以公謀私等等。
可當收到由通政司轉呈進來的許維的密摺並看完後,乾隆還是龍顏大怒,尤其是讀到這山東布政使於易簡居然跪地聽候差遣的時候。
乾隆此刻回想起四十六年正月時,風聞國泰聲名不好,下屬屢有怨言,曾召於易簡進京問話。於簡易居然答國泰乃是能吏,公生廉,廉生威,故屬員畏懼,乃正常之事時,不由得肝火旺盛。
再加上甘肅捐監案了結得虎頭蛇尾,遂把火力轉向國泰。老子因怕政局過於動盪而下不了狠手殺那麼多的甘肅官,那就拿你這山東巡撫的腦袋殺雞給猴看,免得面子都給那王望敗光了。
當庭乾隆便發下密諭與和、劉墉、許維:
據都察院新任山東道監察御使許維奏稱,山東巡撫國泰貪縱營私,按照州縣肥瘠分別勒派,遇有升調,惟視行賄多寡。以至歷城等州縣虧空或**萬或六七萬。布政使於易簡亦縱情受賄,與國泰相似。。。。。。今特授和兵部尚書銜,著與都察院左都御使劉墉等前往查審,並同許維一併前往,伊等自必秉公據實查辦,斷無不水落石出之理。欽此。
為了保密,使受查之人不至有所防範,乾隆又公開發布上諭:
新任兵部尚書和、左都御使劉墉馳驛前往琢州、德州,有查辦事件。所有隨帶司員一併馳驛,御使許維並著馳驛前往。
聖諭發出的第三日,也就是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初三日,許維接到了風雲的稟報,發現和曾於四月初二晚秘密召見侍衛處一等侍衛國琳,國琳乃是國泰的親弟弟,同為前四川總督文綬之子。二人在府內商談了多時,國琳才於初三日凌晨出了和府,至於二人在府內商談所為何事則不大明瞭。
以許維的推算,可能是有關派人通知國泰迅速對即將要盤查的歷城官庫進行填補的措施,以掩蓋虧空的事實。
許維也非好相與之人,在府中尚有飛鷹隊17人,他立刻讓楊芳領著趕赴國琳府外,伏擊所有奔往山東報信的信差。
在年初之時許維對日益龐大的飛鷹隊進行了一次結構重組,他把飛鷹隊按其所練之天魔功的實力給劃分成五等,一等至五等。凡是經過飛鷹隊馬鞍山基地嚴格考核三十日的,才能正式成為飛鷹隊員,而後再按功勳逐級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