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香港那時候不同意阿里巴巴的這個要求,所以阿里巴巴轉戰美股上市,創造了218億美元的融資記錄。
如果香港當時答應阿里的要求,那阿里應該就已經在港股上市了,自然也就沒有納斯達克什麼事兒了。
對李牧來說,同股同權或者同股不同權,再或者合夥人制都無所謂,因為他本身就是絕對控股的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70%,投票權100%,就算上市放出去8個點、10個點的股份,以及8個點、10個點的投票權,對自己的掌控起不到任何影響。
所以,李牧說他不跟華爾街的資本家合作、轉戰香港,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他一不需要華爾街的資本家帶他發財,二不需要華爾街的資本家借錢給他,為什麼要把他們放在眼裡?
換句話說,真正需要李牧的,是華爾街這幫資本家。
李牧如果在美股上市,假設跟主承銷商定的市值是4000億美元,同時李牧決定拿出8%的股份做流通股,那麼在正式上市之前,他就要透過戴文森,分給整個華爾街的,就是320億美元的大單。
像牧野科技這樣業績絕佳、前景絕佳的企業,ipo階段發行的320億美元股票,簡直就是發財機器。
這批股票誰拿到手誰就發財,上市第一天翻到640億妥妥的沒一點問題。
如果發揮好一些,像谷歌這樣,有可能牧野科技320億美元賣給他們的這批股票,上市第一天就能漲到1000億美元。
這背後是多大的利潤,足夠華爾街整個癲狂了。
如果這個利好從納斯達克流失到了香港,那足夠華爾街這些大佬後悔莫及了。
香港當年錯失了阿里巴巴,後悔n年,可是阿里巴巴的體量跟牧野科技比,簡直不可同日而語。
所以,如果牧野科技離開納斯達克,轉而到香港上市,華爾街一定會嚴重受挫。
而且,如果李牧決定在香港上市,那他立刻就會在香港投資證券行業,同時在香港設立港幣結算的投資基金,用港幣架構投資全世界的網際網路企業,然後用自己的萬有引力,把自己投資的企業全部拉到港股上市。
如果真做到這一點,納斯達克恐怕將損失一大批網際網路企業。
如果李牧做的絕一點,華爾街將錯過網際網路的超級紅利。
戴文森一聽說李牧有想法去港股上市,甚至換主承銷商,頓時慌的一塌糊塗。
最近這段時間,他日子過的愜意無比,在整個猶太商圈,他的地位以及話語權越來越高,這就是因為他已經與李牧達成了初步協議,李牧ipo的大單將透過他來分給無數眼巴巴等著的投資者。
如果這時候李牧忽然抽身跟他說拜拜,那他被捧多高,就會被摔多慘。
於是他急忙道:“李先生,您千萬不要太生氣,華爾街那幫人就像您說的,就是一幫土豪劣紳,他們囂張跋扈慣了,見錢眼開,什麼錢都想賺一賺,您千萬不要跟他們一般見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