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
傑森·布林剛回來就開始‘表現自己’了。
他站起身,扯了扯自己的領帶,指著被告律師道“這有什麼好問的?你是在拖延時間還是在糾纏證人?”
被告律師只感覺傑森·布林表現的莫名其妙,他甚至直接沒理傑森·布林,直接看向證人,繼續提問。
“那天晚上派對你見過我當事人嗎?”
“見過……”
“obje!”
傑森·布林再次站了起來,他的領帶似乎扎的不舒服,一邊扯著領帶一邊說話“法官閣下,他在耽誤時間,問一些無聊的問題。”
“我沒看出哪裡無聊”布魯克林翻了翻眼皮,示意證人回答問題。
“見過,那場派對是他舉辦的,我當然見過。他還來我這裡要了好幾次酒,我印象很深。”
“他都喝了什麼酒?”被告律師問道。
“o……”傑森·布林剛起個頭,就被布魯克林打斷了“你想反對什麼?”
傑森·布林不慌不忙地扯松領帶,乾脆將它解開,團在一起塞進包裡,這才道“問題與本桉無關。”
“他能證明我當事人喝醉了,不記得發生了什麼!”被告律師道“這解釋了我當事人作為派對發起者卻沒有注意到派對上發生什麼。”
“就算他喝醉了,難道能證明他沒有侵犯奧維斯嗎?”傑森·布林指著愛德華·諾頓問道“喝醉的人就無法侵犯他人了嗎?”
“你在做無用功,並企圖用這些無意義的資訊衝擊有效資訊,讓所有人被你繞懵。”
頓了頓,傑森·布林有些委屈地看向布魯克林“所以法官閣下,被告方又一次提請了一位無效證人。他們只是把品格證人變成了調酒師,也許後面還有甜品師,廚師,舞娘……等著呢。”
“哦,我記得他們的證據清單上好像確實是這麼列的。”
“79號甜品師,80號舞娘,81號場景搭設。嘖嘖~”
“你們是這樣打算的嗎?”布魯克林神情嚴肅地問道。
這其實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在庭審中,雙方提交舉證清單時並不一定是桉件已經真相大白的時候——如果桉件真的已經真相大白,也就不會鬧到法院來了——為了避免遺漏,不用後期補充手續,雙方常常會將跟桉件相關的人或物都提交上去。
這也是為什麼舉證清單往往是厚厚一本,序號排到幾百上千乃至上萬,實際庭審時卻沒有那麼多輪次的質證的原因。
被告方填上更多的人並不是什麼問題,問題是傑森·布林的態度。
他似乎非常不願意這位78號證人以及後續一系列魅魔員工出場作證。
他想盡快把人趕下臺!
可被告方沒有任何不合規的行為,布魯克林根本沒理由趕人。
“並不是這樣,法官閣下。”被告律師連忙解釋道“他可以證明我當事人確實不知道派對上發生了什麼,更不知道受害人為什麼光著跑出去。他已經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