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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良心 (1 / 2)

霍朗從小就是“別人家的孩子”,家境好,學習好,性格也好,很是乖巧聽話,事事都不讓父母操心。哦,準確的說,應該是不讓母親操心。

霍朗的父親霍顯是法官,在霍朗小的時候,對父親的印象一直都是陌生而又疏離的,因為見面的次數實在是太少了。

霍朗至今記得母親講過的一個笑話。那是他五年級的時候,母親臨時出差,只能讓霍顯抽空去參加霍朗的家長會。可是霍顯到了學校,才發現自己根本不知道兒子讀幾年級,在哪個班,更不知道霍朗的老師是誰,長什麼樣,只好打電話向妻子求助。

在霍朗小時候的記憶裡,很少有和父親相關的內容。不過他覺得沒關係,有母親就足夠了,母親有他也足夠了。這種念頭,一直持續到母親生病。

那時候霍朗已經上高中了,按規定應該住校,可是他自己找了校長好多次,終於成了全校唯一一個走讀生。

於是每天放學後,他都要先去醫院看看母親再回家。有時候說幾句話,有時候母親睡著了,就靜靜地陪著坐一會兒。可是直到那個時候,霍朗還是很少見到霍顯。

也是在那個時候,他第一次對霍顯心生怨恨。

霍顯是典型的工作狂,就是不上班的時候,只要在家,都是呆在自己的書房裡。霍朗小的時候曾經偷偷溜進去玩耍,見到四面牆都是幾乎直通屋頂的大書櫃,書櫃裡密密麻麻整整齊齊地排列著又重又厚的大部頭。

霍朗好奇地抽出來一本,可是書太重了,小小的他根本拿不住,直接掉下來砸到了腳上,疼的他大哭起來。

後來,霍顯就再也不允許霍朗進他的書房了。再後來,霍朗才知道,他被禁止進入書房的原因,不是怕他再被書砸到,而是砸到他的那本書,書脊被撞壞了。

不讓進就不讓進,霍朗無所謂,反正那裡頭除了書,也沒有什麼能玩的。只是這個習慣一直維持著,即使霍顯明確表示,霍朗可以用他書房裡所有的資料,霍朗依舊不進去。有時候,為了查證一個案例,他寧願奔波幾個圖書館,也不肯使用那唾手可得的霍顯的藏書。

這一切,都是因為母親病了。

霍朗一直覺得母親是累病的。霍顯對家裡不管不顧,母親工作之外,既要照顧霍朗,又要奉養霍朗的爺爺奶奶,經常還要回孃家看一看自己的雙親,整天忙的腳不沾地。

這一切霍朗都看在眼裡,可是對於外人來說,他們能看到的,卻只是霍顯的工作越來越出色,被收錄到經典案例集裡的經手案件越來越多,當然,職務也越升越高。

人人都說霍朗的母親太有福氣了,老公這麼優秀,兒子又乖巧聽話。只有霍朗,覺得母親是倒了大黴,才攤上一個霍顯。

於是當高考結束填報志願的時候,霍顯要求他選法學院,他拒絕了。霍顯從來沒有干涉過兒子的學業,當然,這也是因為他從不關心。可是那一次,他十分強硬地表示,霍朗如果要上大學,就必須上法學院。

霍朗本來對學什麼專業並沒有執念,可是霍顯對強硬激發了他的叛逆心,便冷笑著表示,那他就不上大學了。

可他到底沒有堅持下來,因為病重的母親希望他上大學,也希望他能順著霍顯走過的路繼續往前走。

霍朗心有不甘地進了法學院,不過在母親去世後,他才發現,進入法學院,也許並不是個壞主意。

於是他開始好好學習,門門功課都拿第一,本科沒有畢業就開始在知名律所實習,然後順理成章地保研進了研究生院。接著更加努力地學習,研究生第一年就透過了執業資格考試,繼續在律所實習,協助正式律師辦理更加複雜、更加困難的案子,直到畢業。

他進了華信。

霍朗的選擇讓所有認識他的人都大跌眼鏡,在大家都以為他有能力、也一定會追隨霍顯的腳步的時候。

霍朗不在乎別人怎麼想,他只知道,當他把他的選擇告訴霍顯的時候,霍顯那困惑、憤怒以及無奈的表情,讓他深深地感受到了報復的快感。他覺得他贏了。

可是現在,他回想起方才凌榆雁說的話,突然發覺,他好像沒有那麼恨霍顯了。因為凌榆雁說了,要對得起自己的職責,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霍朗猛然想起小時候的一件事,一件他早就忘記的事,不知怎麼的,此時突然浮現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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