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八月十六日,酉時。
婺州發生特大凶殺案,痞子團伙被林平郎團滅。兇手異常囂張,光天化日之下,在不良人眼前行兇。橫七豎八的屍體中,頭顱搭建的矮榻前,武康與兇手開懷暢飲,因瞭解“多錢誹盜”騙局,便抽絲剝繭闡述。
林平郎後知後覺,不驚訝騙局縝密,只驚訝武康心思縝密,苦笑道:“我輸了官司,獲刑六十杖,賣虎皮、虎骨的銅,也被判給騙子。司法參軍的判決,我不服!”
武康仔細回憶《盜賊律》,對於暗盜有兩種處理:盜竊沒得手,抽五十鞭子;如果得手了,按盜竊金額量刑。一匹絹五百文,把贓物折成絹,夠一尺打六十杖,夠一匹打一百二十杖。
林平郎當真龍精虎猛,普通人挨六十杖,至少臥床十天半月。他竟然生龍活虎,還團滅了地痞,不服都不行!
林平郎繼續道:“虎皮、虎骨,如果是我的,自認倒黴就是了。可那是大家的,我回去無法交代,哪怕據實相告,村民也很難相信,會認為我想獨吞。所以受完刑後,尾隨他們來到這裡...”
巷子裡響起腳步聲,打斷了他的話,然後是厲聲呵斥:不良衛緝拿逃犯,閒雜人等迴避,統統閃開...大門被踹開,不良人潮水湧入,包圍矮榻橫刀出鞘,現場頓時殺氣沖天。
武康高懸嗓子眼的心,終於放進肚子裡,三十名手下全部...不對,還差通風報信的周浩。那小兔崽子,不會真跑我家,通知武元買虎崽吧?
一時哭笑不得,瞅瞅巋然不懼的林平郎,扭頭給九娘使眼色,示意她退到圈外。哪知這小姑奶奶,也不是省油的燈!故技重施,嘟著嘴別過頭去,氣的他直想罵娘。
無奈轉過頭,她又插話了:“林大郎,你是被冤枉的,為什麼不上訴?如果你上訴,耶耶...崔公會重審。崔公是婺州青天,鐵面無私剛正不阿,一定為你洗刷冤屈!”
林平郎無奈嘆息,說道:“我只是山野獵戶,哪懂這些?事已至此,說這些也是徒勞!”
武康嘴角直抽,估計在她心裡,老狐狸就是天下第一清官。不過對於“上訴”,產生了濃濃興趣,唐朝也有中級、高階法院嗎?想到這扭頭問她:“唐律可以上訴?”
“當然可以”,崔九開啟話匣子:“如果苦主或訟主不滿縣令判決,可以在一月之內,前往所屬的州上訴,司法參軍重審。如果再次上訴,州刺史重審。刺史作最終判決,要是還不滿意,只能去長安告御狀!”
武康不由得撇嘴,告御狀還是算了吧,李九忙著和武昭儀蜜裡調油,哪有時間搭理你?重新看向林平郎,琢磨片刻說:“閣下來到這裡,沒有馬上動手,而是打聽痞子情況,否則不會知道漏網之魚!”
“武帥猜的沒錯,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林平郎與他對視,說道:“進了院子才恍然大悟,他們是一夥的。我想討回虎皮,他們卻動了手。我失手打死一個,他們又拿刀砍我。當時怒火攻心,反正殺一人償一條命,殺百人也償一條命!”
武康暗自嘆息,醞釀情緒剛想說話,崔九又搶了先:“林大郎此言差矣,第一人是誤殺,剩下的是鬥殺。《永徽律》言,誤殺和鬥殺,減殺人罪一等,流三千里。如果去自首,再減罪一等,流兩千五百里。你...不該殺剛才的地痞!”
武康氣的臉都黑了,崔九卻不理不睬,繼續說:“地痞雙手被綁,沒還手之力,斬殺他是為‘故殺’,以殺人罪論,打入死牢秋後問斬。”
不待林平郎說話,武康壓低聲音,苦苦哀求她:“九娘別鬧行不?這是特大凶手案,不是小孩子過家家,插什麼嘴啊你?你這麼能,咋不去當律師?給我老實待著,閉上...哎呦!”
後脖頸被掐的生疼,眾手下臉色怪異...武康尷尬轉過頭,看著林平郎說:“閣下有勇有謀,我借買虎崽之名,讓手下去搬兵,想必你早已勘破。以你的身手,逃之夭夭易如反掌。但你選擇留下來,為了斬草除根嗎?”
林平郎回道:“武帥說的不錯,我找街坊打聽過,這夥雜魚共十九人。當時就決定斬草除根,只有殺光他們,家人才不會被報復!”
武康繼續問:“假如沒遇到我們,你神不知鬼不覺的斬殺漏網之魚,接下來會怎麼辦?畏罪潛逃,抑或投案自首?”
林平郎喝乾碗中酒,不卑不亢道:“畏罪潛逃?不存在的!男子漢大丈夫,生於天地之間,敢做就要敢當!我不想一輩子藏頭縮尾,也不想家人牽腸掛肚、惶惶不得安寧!”
這下輪到武康吃驚,幾分鐘才回神,抱起酒罈斟滿碗。林平郎一飲而盡,連喊兩聲痛快,拍拍胸脯說:“投案自首?亦不存在!我寧願一死,也不想受腌臢獄吏欺負,更不想家人為了我,四處舉債喂獄吏!”
林平郎環視不良人,盯著武康微笑道:“看來武帥的家,距離此地很遠。你派出去的手下,先去衙門搬兵,再去你家報信。想必你的家人,已經去買虎崽了。阿孃、小妹有十貫,我也能安心上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