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走到村民跟前,散了一圈煙,問:“我舅子幹農活怎樣?”
“乾的不賴,也挺有耐心的,俺們做多久,他就跟著做多久,還常常弄來京城的點心給俺們吃哩。
你看,他方才還帶了酒給俺們喝!”
那村民一指旁邊的酒罈說道。
“村長,你這個舅子,可真不錯哩,人也沒架子,就是太白了,但問題不大,跟著俺們多曬曬就黑了。”
村民你一句我一句說著,都是對李貞的讚美之詞,由此可見,這小子是真不錯。
村民興許沒什麼文化,但好與壞,他們心中自有一杆秤。
秦牧摸了摸下巴,要是李貞三天曬網,兩天打漁,自暴自棄,他還真不想管。
但現在,他決定管一管。
正想著呢,下面傳來了王福安的驚呼聲,“少爺,您怎麼了?!”
秦牧低頭一看,便看到李貞揚天倒在了地裡。
他飛快跳了下去,發現他只是脫力倒在地上休息,也鬆了口氣。
“心裡舒坦了?”
“好多了,不過,煩心事就像地裡的雜草,鋤掉就沒了。”李貞大口大口呼吸著,扭頭看著秦牧,“逸雲,給你添麻煩了,我沒事,睡一覺,就好了。”
“真的?”秦牧問。
“我是他兒子,從來只有兒子的不是,只要我低頭了,就過去了。”李貞笑了笑,眼神無比的沒落。
“我可不這麼認為,他是第一次當老子,你也是第一次當兒子,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麼這麼不講理?”秦牧一屁股坐在地上,將一根菸放在李貞口中,點燃。
李貞爬起身,猛嘬一口,看著秦牧,露出了感激之情,“逸雲,我活了二十多年,從沒人跟我說過這話。
你知道嗎,小時候,不管是我對,還是我錯,都是我的錯。
我讀書累了,想休息一下,老師拿著我爹的命令來壓我。
我走路的姿勢不對,他們說我急躁,沒有君子之風。
我喝水太快,他們說我不夠文雅。
我努力的讓自己變得更好,讓他們更加的滿意。
可他們總能從雞蛋裡挑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