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兩天,林熙去公司上班都會帶上林知白。
到了公司裡,林熙便會放林知白去忙活《消愁》錄製的事兒。
而當時間到了第三日。
林熙上班前又想把弟弟一起叫上。
林知白搖了搖頭,“歌已經正式錄完了,後面的混音和母帶處理工作不用我操心。”
“哦。”
林熙點了點頭道:“那應該差不多製作完成了,你合同簽好了?”
“嗯。”
林知白鬱悶道:“神話很黑啊,我詞曲編曲包辦,怎麼到手只有1.5的分成?”
林熙失笑。
“第一你是新人,新人本就沒資格和公司談條件,這涉及到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沒有公司作曲人甚至都沒有發表自己作品的平臺,更沒有宣傳資源動用,哪怕你的作品很優秀;第二這合同期限是一年,一年後公司會根據你的表現調整你的分成;第三就是我們秦洲幾個排名前列的娛樂公司,對新人作曲採用的都是這套制式合同,沒理由到了你就能打破行業潛規則。”
“道理我都懂。”
林知白看著姐姐:“這合同必須要一年後才能換?”
林熙想了想道:“如果歌曲進入賽季榜前十,公司會根據具體名次發獎金,算是變相提高合同的分成,不過那得有進前十的本事才行哦。”
說著。
林熙朝弟弟眨了眨眼睛。
林知白道:“萬一我進了呢?”
林熙撩了下頭髮:“如果你進了前十,那我就給你洗一年的內褲?”
林知白:“……”
林熙心情愉快的出了門。
半路上,林熙手機收到一條資訊。
“到公司記得找我。”
發信人的暱稱備註是“陳副部長”。
神話集團有二十個音樂部門,陳副部長是這二十個音樂部門的總負責人之一。
公司大音樂部的二把手。
“收到。”
林熙抵達公司,直奔陳副部長的辦公室。
陳副部長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正坐在辦公室沙發上看檔案,表情頗為嚴肅。
看到林熙進門。
陳副部長露出了一抹笑容:“坐下吧,有事情跟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