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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重禮! (2 / 4)

當敵軍是北方遊牧民族——主要是匈奴人,並且是正卒,而非僕從、奴隸炮灰時,斬首賞賜標準沿用太祖高皇帝所制定的標準;

而僕從、奴隸炮灰,乃至於俘虜兵的斬首標準,則在前者基礎上減去三分之二,且只有賞錢,並沒有加官進爵的福利。

簡而言之,便是一個真正的匈奴人首級,在去掉官、爵方面的附加值之後,‘面值’等同於三個僕從部族、奴隸炮灰,以及投敵俘虜的首級。

當敵軍是叛亂的諸侯國兵時,一應封賞力度,則都在太祖高皇帝制定的標準,也就是‘斬首匈奴正卒’的標準上減半。

這其中,也還要細分分諸侯國兵和非諸侯國兵——諸侯國兵在匈奴人的基礎上減半;

非諸侯國兵,也就是那些被裹挾,或主動或被動的加入叛軍的民兵鄉勇,則在減半的基礎上再減半。

並且同前者一樣:斬首非諸侯國兵的封賞,也同樣只有賞錢,而不包含官、爵升遷。

除此之外,關於‘從某爵位升到更高一級爵位,總共需要多少顆什麼身份的首級’,也都在這份備忘錄中有著詳盡得說明。

如一級公士升到二級上造,需要一顆匈奴正卒首級,或兩顆叛軍諸侯國兵的首級;

二級到三級加一顆,三級到四級再加一顆······

週而復始,以此累加,一直到六級的官大夫。

從五級的公大夫到六級的官大夫,累計需要五顆首級的武勳;

而從官大夫往上,就開始不再採取累加制,轉而採取‘兌換制’。

比如一個爵位公士(一級)的人,在某場戰爭終累計斬獲五顆敵軍首級,那按照累加制度,此人便可以直接爵升五級,從公士升為官大夫(六級)。

但在達到官大夫之後,這個人想要再提升爵位,就需要再從零開始。

先前那五顆首級清零,官大夫(六級)升公大夫(七級)需要兩顆首級,這個人就要再斬獲三顆敵軍首級,才能用於兌換公大夫的爵位。

而在取得公大夫的爵位之後,此人所斬獲的三顆首級也隨之被兌換消耗,累計斬獲首級數再次清零;

要想將爵位從公大夫(七級)升到公乘(八級),則需要再另外斬獲三顆首級······

就這麼一顆一顆往上加,一直到從十九級的關內侯升二十級的徹侯,需要十六顆首級來兌換。

總共算下來,從一級的公士到二十級的徹侯,便需要整整一百四十顆敵軍首級。

當然了:這一百四十顆首級,指的是親手斬殺、斬獲,而非軍官指揮作戰的整體所得。

至於軍官指揮作戰,則算的是浮斬,即:斬獲數減去本方陣亡數。

並且軍官指揮作戰的整體浮斬,也另有一套封賞標準,且難度遠高於個人斬獲。

如果說一個個體,需要一百四十顆首級——匈奴正卒首級才能得封為侯,那將官想要憑藉指揮作戰的浮斬獲封為侯,這個數字恐怕就要翻上還幾倍,乃至是十幾倍。

當然了:從一級的‘公士’開始往上一步一步爬,早已經是太祖高皇帝,以及後來的呂太后年間的老黃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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