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年,不知有多少朝堂派往地方郡國的官員,因為‘從賊’乃至‘沒有勸君上謹守本分’等罪責,而被殺的被殺、被流放的被流放;
而在這個但凡想要做官,便幾乎必須要以為二千石及以上官員舉薦的時代,關東那一攬子因吳楚之亂而下馬的郡國官吏,也順帶拉了一大批郡國二千石,乃至朝臣高官下馬。
於是,問題就出現了。
——關東無論是宗親諸侯國,還是長安直轄的郡縣,都因為吳楚之亂所引發的政治動盪,而失去了大半中高層官吏;
原有的郡、縣領導班子過半落馬,新的領導班子一時半會兒又組織不起來,萬般無奈之下,先帝只能採取最簡單粗暴的措施:用軍隊來維護關東地方的治安,並防備諸侯藩王再次作亂。
而在吳楚之亂前,漢室軍隊兵力/百姓人口的比例,就已經達到了極高。
算上二十萬以上的北境邊防部隊,外加每個郡五千人左右的郡國兵,還有棘門、霸上、細柳、飛狐等直屬長安中央的常備野戰軍,漢室軍隊的兵力,達到了將近五十萬之多!
反觀人口,卻只有兩千多不到三千萬,軍/民比例,便達到了令人咂舌的1:40到1:60。
每四十至六十個人當中有一個兵卒,聽上去並不很誇張。
但考慮到這四十到六十個人,有一半是女人,這就變成了‘每二十到三十個男人裡,就有一個在編戰卒’。
再去掉老幼,漢室適齡男子,也就是壯年男子的在編比例,很可能會達到恐怖的1:10以內!
每十個壯年男子,就有一人是——不是曾經是,而是此刻正在軍中服兵役!
如此高的比例,自然就會引發一個封建時代很常見的問題:軍民供養比。
每十個壯年男子,便有一人是在編軍人;
而能貢獻稅賦、供養軍隊的,基本上也都是青壯勞力。
這就意味著這一比十的比例,便不單單是‘每十個人年紀合適的人裡有一個在編軍人’,同時也意味著當時的漢家,平均每一個在編軍卒,卻只有十個人貢獻稅賦供養。
這,就真的很恐怖了。
因為一名軍卒的供養成本,單就是按照每個月糧米二石,和錢一百錢,軍械維護成本每年千錢左右來算,便是二千錢。
而這二千錢分攤到十個人頭上,便是每人二百錢。
換而言之:為了供養漢家的軍隊,漢室每一個壯年男子,都需要每年花費四石糧食。
聽上去或許不多;
但要知道如今漢室的農稅,也不過三十稅一,按照民間百姓戶轄田百畝、平均畝產三石來算,一戶農戶每年要上繳的農稅,也不過十石糧食而已。
漢室當然沒有‘犒軍稅’,農戶也並不需要單獨繳納供養軍卒的那四石糧食。
這就意味著過去,漢室的農稅收入,有至少四成要花費在軍隊的維護、供養之上。
——要知道那二千錢,還只算了軍糧和軍械維護的成本,還沒算邊防部隊的肉食、錢餉,以及戰時部隊的各種物資消耗!
結合以上種種原因,便導致當年,吳楚之亂得以平定,關東卻需要強大兵力駐守的情況下,先帝根本無法在已有基礎上再徵常備軍隊,轉而只能調回北境邊牆的一部分邊防軍隊,以維護關東地方治安,並順帶戒備諸侯藩王。
準確的說:是二十萬邊防部隊的將近四成,都被先帝調回了關東······
“劉舍這個人,最懂察言觀色,朕不表明自己的態度,他就會一直騎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