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震林委婉拒絕了女孩的好意,打算天亮之後,將女孩送回小鎮家中。可是老丐讓自己現在趁著天黑將女孩送回去,在這個講究女子貞潔重於性命的地方,如果女孩跟著一個陌生男子進鎮,還是穿著別人的衣服,讓認識她的人看到,那就是他們茶餘飯後的談資,到時候不定編出什麼閒話出來,你還讓她怎麼在當地生活,俗話說舌頭底下壓死人,唾沫也能淹死人,他們重視自己的名聲,卻極其蔑視其他人的聲譽,根本不在乎是否對他人造成困擾傷害,只要能有娛樂自己就行,大不了在真相大白後,輕描淡寫地說聲抱歉了事,也許那人已經跌入塵埃,甚至根本就聽不到了,誰在乎呢?除非震林答應娶了女孩,帶她離開,要不然就在黑夜,沒有人看到的情況下,送她回家,甚至連她父母都不要告訴,這樣才能保證她以後的生活波瀾不驚,一如往常。
祖震林雖不認可這種世俗,卻也只能遵從,將被子疊好,讓女孩拿著,將她背起來,由女孩指路。
小鎮一片黑暗,只有幾盞孤燈還沒有熄滅,應該是慈母在密密縫製全家人的衣服。兩人悄悄進鎮,沒有人注意到,偶爾幾聲犬吠。
女孩家位於小鎮南邊,家庭富裕,一座大院,有著自己的獨院閨房,還沒有人發現自家的小姐丟了,靜謐安寧。
祖震林將女孩從窗戶中送進去,就想轉身離開。女孩顧不得羞澀,拉住震林的手,含情脈脈注視震林,“我知道我們兩個不是同一個層面的人,我配不上公子,但是我想讓公子記住我,哪怕偶爾想起,而我會永遠記得公子。”
女孩說完,默默閉上眼睛。
祖震林伸出手指,點了一下她的腦門轉身離開。
女孩望著震林在夜幕中消失的方向,久久未動,哪個少女不曾懷春?
祖震林將女孩送回家中後,再次返回破敗古廟。老丐已經呼呼大睡,呼嚕震天。震林搖搖頭,有些無奈,這明明是打給自己看的,前半夜根本就沒有打呼嚕好吧。給自己惹了麻煩,怕自己怪罪他嗎?其實被人喜歡,心裡也是很高興的。震林也不再管他,找個地方,睡覺。
拂曉時分,小雨淅瀝。
祖震林醒了過來,看到老頭坐在屋簷下,看著院中雨水,也不知坐了多久,衣襬已經被水霧浸溼。
祖震林走過去,老頭沒有轉身,伸出手,用手接屋簷滴下的雨水,惆悵道:“下雨沒東西吃,看來要餓肚子了,只有等雨停,才能出去找吃的了。”
原來老頭是在發愁食物,是個吃貨。
震林問道:“前輩,知道野兔怎麼做嗎?”
老丐雙眼冒光,“你有兔子嗎?還有什麼做法,在這個四處漏雨漏風的地方,又沒有鍋碗瓢盆,油鹽醬醋,只能烤著吃了,不過那味道也是很好吃的,再配上好酒,就更妙了。”
震林拿出野兔、鹽巴和酒罈,放在地上。
老丐好奇道:“真不知道你小子包袱中藏了多少東西?唉,對了,你有東西,為什麼你不做?”
震林撓撓頭,赧顏道:“小子雖然有東西,可惜不會做啊。再說了,吃過了前輩的叫花雞,回味無窮,就算我會做一點,我也不好意思布鼓雷門,徒添笑柄啊。”
“還不是想讓我這個老叫花動手,你吃現成的,說的天花亂墜,也不覺得臉紅。”老丐開始收拾兔子。
震林笑道:“前輩誤會我了,我這個人有一說一,有二說二,絕不含糊,前輩做得的確好吃。”
老丐不再搭理他,手法嫻熟地扒皮挖內臟。雨水起勢,沖刷地面。老頭就用雨水沖洗兔子,然後堆柴架火,不過因為雨天,木頭潮溼,這時候就體現了火屬靈氣的好處,打出火焰,開始烤兔肉。
一炷香的時間,肉香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