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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人案六 (3 / 3)

陳必雄祖籍是江北一個竹木成林的山區。

因為姐姐嫁在杭東,所以跟了過來,住在姐姐家裡,一直在杭東工作。

他接到姐姐的電話,說有警察上門來調查他,問他犯了什麼事時,他正開著三輪車在菜市場賣蔬菜。

他先前在朝韓貿易做採購,是他姐夫介紹進去的。

因為這筆單子,他與公司部門主管產生了激烈的爭執。

他說是主管讓他去那裡下的單子。

他還強烈建議過主管,去淘寶,京東等平臺下單,有保障,然而主管說管江濤,他合作過,價效比要比在平臺下單高很多。

所以,陳必雄認為責任不在他。

而主管說陳必雄沒有將定製情況與管江濤及時溝通跟進清楚,也沒有努力追蹤單子,責任在於他。

兩人爭得面紅耳赤,很多同事都圍攏過來看熱鬧。

最後還是陳必雄的姐夫出面調和,雙方賣他的面子,各退一步,達成了協議議。

協議是這樣的。

主管同意出3000,陳必雄則出2000,連帶被開除。

陳必雄因著高中都沒畢業,沒有學歷,又不想賣苦力,遊蕩了半個月,四處找尋,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後來,他發現友邦在招人,抱著試試看的態度,聯絡了貼在小區公告攔上的招聘電話。

沒想到居然被錄用了,雖然工資不高,但總算是有他能幹得來的工作了,他很高興。

有好幾個小區可以去,他毅然選擇了那串銘刻於心的地址。

當管江濤將他的電話、qq、微信統統拉入黑名單時,他死死地記住了這個網站上所寫的發貨地址。

所以這個小區的名字已經深深地烙印在了陳必雄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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