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十年前的這一天,我離開北京去江城讀書。
有時候,有的人就是個跟屁蟲兒,想甩都甩不掉。
汪汪就是這樣的蟲兒,他總是給我惹事兒。
1997年的時候我必須離開北京,因為汪汪肯定不會去北京以外的城市讀書,我想這樣我就可以甩開他了。
於是我高考志願填的全是外地學校。
老媽為了這事兒一直找我麻煩,那段日子家裡很不太平,時常戰火不斷,這直接影響了我的高考成績。
老媽說:“就說你成績不好也用不著非去外地吧?北京有那麼多學校,好的上不了還不能上個次的?”
我說:“我得躲開汪汪。”
老媽說:“你們倆從小到大都在一塊兒,你又抽什麼瘋非得躲開他還得非去外地?”
我說:“我不想這輩的書都是跟他一個學校讀的。”
老媽有些著急的問:“你們又打架了?”
我說:“沒有,打他也打不過我。”
老媽又問:“那又是為了什麼?女孩子家家的好好的北京學校不上非大老遠的去人生地不熟的外地?”
我說:“就是因為從小到大都在一塊兒,才不想大學還跟他在一塊兒。他向來離不開家離不開他媽,所以去外地就能徹底躲開他。”
老媽急眼了:“不許去!吃飽了撐的!”
老媽一直為此不愉快總找我的茬兒,我知道她是不放心我一個人去外地,更認為我的理由不是理由。
但我堅持去,堅決不要再跟汪汪一個學校。
他又賤又不能打還極不扛打,但就是總惹事兒,小時候我時常得帶著兩個弟弟去替他報仇,長大了還得帶著兩個弟弟去給他平事兒,我照顧他照顧得夠夠的,不想再“罩”他了。
此外,我還有個目的,就是不想象街坊鄰居們以為的那樣,真把小時候大人們指腹為婚的玩笑變成日後的現實,這些跟汪汪是扯不清楚的,所以先及早分開,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脫身辦法。
我本來學習一般,成績不穩忽上忽下,屬於發揮好了能上個一本,發揮不好將將能用大專兜個底的那種,最後沒發揮好,於是去外地上大專。
汪汪成績比我好,好很多好得不是一星半點兒,但他除了給我添麻煩一點兒也幫不上我,我的成績只會因為有他變差不會因為他提高一點點。
大家都拿到錄取通知書的時候,汪汪他媽找上門來,這時我們家人才知道汪汪居然揹著家長把志願全改了,他也報了跟我一樣的學校,而且他的專業都是照我的那些冷門兒選擇填報的。
於是,他輕而易舉、理所當然地被第一志願錄取了。
於是,我們倆考上了同一個學校的同一個院的同一個系,他本科,我大專。
老媽已經忍我很久了,她對汪汪他媽道了無數個對不起和真對不起,對我更是怒火中燒。
終於她忍無可忍地翻臉,直到我必須離家去南方的那天上午她繼續找茬兒跟我翻臉,導.火索不過是一件她非要我帶什麼東西但我非不想帶之類的小事兒。
她又哭又氣地把我狠狠地罵了好幾遍,最後用“不識好歹的東西、沒良心的白眼兒狼,不聽話以後有你後悔的時候!”這樣地結束語把我從家裡趕將了出去。
我第一次去那麼遠的南方,就這麼心情灰暗地出門了,只有老爸送我去火車站,還得一路飛奔、緊趕慢趕,因為老媽耽誤了太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