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鑲玉的表情極為認真,不像是在開玩笑。秦至庸猶豫了一下,說道:“老闆娘你都把話說到了這個份兒上,我要是再留下,就有點死皮賴臉,不知好歹。我聽你的,離開大漠,回大明。”
金鑲玉點頭道:“你能這樣想,最好。你本來就不屬於這裡。留在沙漠裡,只會把你給耽誤了。刁不遇。”
刁不遇以極快的速度出了廚房,站到了金鑲玉的身後:“老闆娘,有……什麼事?”
金鑲玉說道:“秦至庸要回中原。你送他入關。要是遇見了強盜土匪攔路,不用客氣,直接殺了。你一定要保證秦至庸的安全。”
刁不遇平時喜歡藏拙。
但是金鑲玉對他是非常瞭解。以刁不遇庖丁解牛的刀功,一般的江湖人,還真不是他的對手。
“是。”刁不遇慎重地點頭。
秦至庸嘆了口氣,說道:“我先回房間收拾一下。”
其實秦至庸沒什麼可收拾的,就兩套衣服,還是金鑲玉送給他的。他原來穿的那件衣服,已經燒掉,留著沒什麼用。
到了什麼地方,就穿什麼樣的衣服,做什麼樣的打扮。這叫做入鄉隨俗。
切不可標新立異。
回到房間,秦至庸疊好了衣服,看到桌子上的四書五經,沉默了一下,將書本放進了包裹裡。
讀了儒家的書,秦至庸的心性和心態才有了改變。這幾本書對他來說,很重要。
枕頭邊的剔骨刀,秦至庸同樣要帶走。
防身用。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要是遇到了強盜土匪,威脅到了自己的性命,絕境時刻,秦至庸只能放手一搏。
秦至庸揹著包裹出了房間,金鑲玉和刁不遇已經準備好了乾糧和盤纏,還有清水。
銀子放在桌上,秦至庸目測,可能有一百兩之多。
“老闆娘,這些銀子……”秦至庸話還沒有說完。
金鑲玉手一揮,說道:“別推辭。銀子是你的工錢。我金鑲玉恩怨分明,不會讓你秦公子白乾活兒。你若是嫌多,就當是我資助你讀書考科舉。以後你做了官,可別忘記了老孃。若是真有一天,老孃在邊關大漠裡混不下去,說不定就會去投靠你。”
金鑲玉不缺銀子。
一百兩銀子對於普通百姓來說,是鉅款。但是對於她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這些年,金鑲玉開黑店,弄到的銀子,起碼有幾萬兩。
秦至庸身無分文,的確需要銀子。他感激道:“多謝老闆娘。你的恩情,秦至庸銘刻在心。”
金鑲玉滿不在乎地說道:“廢話不多說,你們走吧。”
秦至庸背上幹浪和銀子,刁不遇揹著一大箱水。在沙漠中行走,乾糧倒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