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科幻靈異>港片宇宙之靚坤> 第327章 一地雞毛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327章 一地雞毛 (1 / 3)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這是徐志摩的詩句。

用在劉煥榮和蔣光榮身上,也算是應景和得體。他們槍殺吳守雄之後,不帶一片雲彩地走了,留給龔樹清的是一地雞毛。

在警察分局門前殺人,這樣的行為完全可以視為對高雄警察的挑釁,不啻於發生在臺北的“陳仁案”和“法庭大血案”。簡單地說,高雄警方震怒。

……

在這裡簡單說一說“陳仁案”和“法庭大血案”。

1967年,當時26歲、尚未成為三聯幫幫主、但是已經嶄露頭角的雷功,就和40多歲有著“賭博郎中”綽號的陳仁結識。從外號就可以知道,陳仁是個老賭徒了。而雷功經營的賭場有了陳仁的幫助,業績是一日千里,所以雷功對陳仁十分信任。

不料,人老奸馬老滑,1970年陳仁給竹聯幫來了個捲包會,拐走所有財產,還以提供證據為由尋求警方保護。

陳仁有著中年人的狡猾,卻不懂青年人的熱血和莽撞,居然在三個刑警的保護下,就敢公然在西門町逛街,被三聯幫右護法張如虹看到了。

張如虹並沒有擅自行動,而是打電話給雷功,但是接電話的是雷功的左右手、張如虹的上司、三聯幫總護法鬼見愁孫庸。見雷功當時正在打牌,孫庸沒有向雷功請示,就自作主張下令:“上去,上去,做掉他!”

張如虹遵令而行,上去了,但是隻是砍傷了陳仁就匆匆逃走了。

光天化日之下,黑道成員在警察面前砍傷證人,三聯幫的所作所為讓臺灣警方大為丟臉。第二天,各大報紙赫然登出“三聯幫向法律挑戰”的頭版,一連登了十幾天。臺北警方全力偵破此案,兇手張如虹很快被捕。

警方對於黑幫一向是實行的“老大責任制”,所以儘管事發當時毫不知情,雷功還是在1972年被判處“綠島六年遊”,而真正下令的孫庸反而沒事。

——沒事歸沒事,孫庸對於自己害了老大雷功十分自責,對雷功更加忠心了,因為雷功沒有甩鍋給自己。

按照刑期,雷功應該一直關到1978年,但是1975年4月5日老蔣仙遊,小蔣繼位,國民黨當局依照慣例“大赦天下”,雷功居然被放出來了。

出獄之後的雷功,本來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是接下來又發生了“三聯幫三大血案”,其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法庭大血案”,逼得雷功不得不重新踏入江湖。

說是“三大血案”,其實是同一件事的發展和延伸,這一事件的主人公就是武打明星方剛。

在世界範圍內,就知名度而言,李小龍論第三,絕對沒有人敢說自己是第二。所以,各路人馬碰瓷李小龍的不計其數,其中既有李小龍的兒女、師父、弟子,也有李小龍的所謂“朋友”。這些人裡面,尤其以兩個人最為突出,言必稱李小龍:一個就是東星駱駝,天天在各種場合吹什麼“拳有駱炳潤,腿有李小龍”;另一個就是李小龍的前代武打明星方剛,到處吹“李小龍掰手腕不是我的對手”。

李小龍的功夫究竟如何?很多人只知道“李三腳”,但是且看看專業人士如何評價李小龍的功夫:

據丹·伊魯山度回憶,李小龍跟強壯的外國人扳腕子從未輸過;美國柔術大師紀韋利(WALLY JAY)也曾指出李小龍當年與對手練習擒鎖,凡被他抓住的對手無人能夠掙脫他可怕的扼鎖。

其實,在踏入演藝圈之前,方剛根本不懂武術,但是早年就讀於上海體育學院學習游泳,讓他練就了一個好身板。

有人說,方剛是空手道三段。這簡直是笑話,大概是因為更上級的段位不好冒充,因為只有為空手道發展作出較大貢獻的空手道大師才能獲得黑帶四段以上段位!

這個世界上,有人好錢,有人好色,這隻能說是各人愛好不同,方剛除了貪財好色之外,還有一個奇葩的愛好,就是喜歡加入黑幫。

其實,方剛會有這個愛好,既有性格方面囂張、不羈、喜歡交朋友的原因,也是人在江湖逼不得已。

方剛生於上海,17歲從上海體育學院畢業後才到香港,算是上海南下香港的第二代精英。

1965年,趙氏兄弟公司要拍一部武俠片《江湖奇俠》,面向社會招募演員,方剛應徵成功,從此開始了自己的武打明星道路。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