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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水上堡壘(一)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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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五年七月底,朱平槿緊鑼密鼓處理完眉州一灘事,立即北返成都。按照行程安排,他會順路視察四川火器局成都工廠,也就是他老婆曾經蒙難的收租院。

火器數量嚴重不足,是護**裝備編成中的老大難問題。

大量官軍舊部加入護**,火器標準化的新問題再度凸顯。

新編七個步兵旅加上警衛旅以及騎兵、炮兵、工兵、輜重兵、特種兵獨立部隊及守備部隊的裝備需求,需要火銃十萬、炮數百門。

可是,屋漏逢陰雨,砍樹遇節疤。

就在護**裝備短缺,亟需加大產量的當口,革命性的擊發火銃設計定型,讓朱平槿這位當家人為了難。

新式擊發火銃已經被命名為“崇禎十五年式六分擊發火銃”。

相較於崇禎十四年式六分火銃,十五年式六分擊發火銃口徑不變,銃管長度不變,使用的銃子也不變,只是變化了擊發方式,並略微加大了發射 藥量。

但如此規模的全面轉產,談何容易!

不過,這次王崑山卻沒有拉稀擺帶。他言之鑿鑿向朱平槿立下了軍令狀:

火銃產量成都工廠每日一百支,瀘州工廠每日三十支;火炮產量成都工廠每月大小炮五十門。半年後重慶工廠小規模投產,火器產量有望整體翻番!

有了王崑山的保證,卸下顧慮的朱平槿很快決定:全面停產舊的火繩銃,轉產新式擊發銃。

朱平槿清楚,火銃作為一種普遍裝備的單兵武器,其發展史一般以擊發方式的不同作為新舊斷代的主要標準。

從最原始的火門槍,如大明北方官軍普遍裝備的三眼銃:到火繩槍,如大明南方官軍喜歡的鳥銃;再到後來的燧發槍、擊發槍、後裝槍等等,如拿破崙戰爭和美國南北戰爭中交戰雙方的裝備,擊發方式的改進始終貫穿著火銃發展的整個歷程。

雷 汞發明後迅速在軍事領域的大放異彩,傳統的燧發槍很快改進為擊發槍,又進而發展出後裝槍和整裝彈藥。如今侯棟已經成功生產出雷 汞,全面換裝技戰術指標遠高於同時代的擊發槍便是順理成章。

由於雷 汞的所有一切都是絕密,因此還會給朱平槿帶來一個額外的好處:即便敵人繳獲了擊發槍,沒有裝填著雷 汞的火帽也是一根燒火棍!

至於那些舊的裝備,逐營逐連收集起來,轉賣給楚王和荊王、榮王和吉王等湖廣藩王。如果左良玉、方國安等人要,也無需吝嗇。

不過,朱平槿是一個善抓住關鍵點的人。他不會因為王崑山一句信誓旦旦的保證就躺倒睡大覺。

眉州之戰剛剛結束,朱平槿便定下了自己的行程:

在北返成都的旅途中,順道視察火器局成都廠剛剛完工的第三期工程,實地檢視他們提高產量的所謂“新工藝”是否可行。同時,驗收水軍新近接受的主力艦“保寧艦”與 “瀘州艦”。

……

搭乘著朱平槿的船隊越過彭山江口,便進入了岷江的內江。

秋水高漲,江面寬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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