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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五十一章 保安隊長(一) (1 / 3)

密林間的濃蔭遮天蔽日。

人流穿行在這綠色的天棚之下,便向外界匿去了蹤跡。

人流蜿蜒著延伸向遠方,在幾乎深不見底的山谷中拉成了一條看不到尾巴的細線。它被山間的濃蔭遮覆,斷成了一截截的線段。

從高高的山巔望下去,這些線段幾乎是靜止的,很難看出移動的跡象。只有當一兩個晃動的小紅點出現在視野中時,高處的觀察者才能確認隊伍扔在移動。

然而觀察者依然揪著心,因為細線的前端隱入了一條雲霧籠罩的大峽谷,徹底失去了蹤影。觀察者知道,在那群山相峙、五龍奔江(注一)的峽谷低凹處,藏著一座小小的簡陋城鎮。

這座城鎮又是一座要隘關城,名字叫做:野三關。

……

山下的溪流,像一首細微但永不停歇的歌詠。宋浩停在山頂一塊突出的巨巖上,高舉著手中竹槍,不停地向山下揮舞,招呼著那些走得慢的人跟上。

他的左、右肩上交叉斜跨著兩個大包袱,腰間還纏著一個。包袱已經癟下去不少,但裡面至少還裝著三十斤大米和十幾塊麥餅。

作為一名剛剛應募入伍的保安團新兵,上官沒有給宋浩配發刀子。他手裡,只有這根六尺長的竹槍。

關外的韃子遇強敵結陣,往往下馬步戰。所憑者,便是他們身上的雙層甲衣和手中的長槍大戟。手中這根竹槍比起那些鋒利堅固的兵器,只能是聊勝於無。真正的戰陣之上交手,一定會吃大虧。

但宋浩並沒有丟棄這根不起眼的竹槍。

生活的經歷告訴他,這根竹槍有與無,境遇千差萬別。

有,惡狼就不敢近身,其他的猛獸也可以抵擋一時半會兒。若是路上遇到小股山賊,他至少可以用這根竹槍同時對付五個,捅死其中三個。

此外,這杆上官配發的竹槍還是隊長權威的象徵。所以為了讓它更醒目,宋浩出發前特意找到上官要了一塊紅布,剪成了長三角旗幟模樣,用柳枝穿釘在了竹槍前端。只要他站在高處揮動竹槍,這隊四百多百姓即便隔著很遠,也能看見他這名隊長。

宋浩的一點小小創意,迅速被他的上官發現了。那名護國軍的軍士立即向更上頭的軍官推薦,很快最上頭下令,所有率百姓入川的保安隊長都要扛上一根釘著紅旗的竹槍。

他這隊臨出發前,那名揹著紅綢大刀的最上頭的大人特意將他找去說話。那大人先是讚道:真是個大漢(注二)!那大人如是說,定是因為宋浩的個子很高。他身長六尺有餘,比起周圍的流民,身材高上一頭,體重多上一倍。那大人贊完了立即又問:你是哪裡人,你知道旗幟領軍之法,你當過官軍?

這個問題怎麼回答呢?

宋浩的確當過官軍。

宋浩生來並不是官軍。他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但當宋浩他爹、他哥帶著他拋棄故土,逃到大海中的皮島後,他們一家三口和周圍數萬人一樣,無論男女老幼,都成了官軍,至少毛大帥和他們自己都認為是官軍。

為此,他們長年餓著肚子、忍著遼海中的嚴寒,在一個個寸草不生的荒涼小島上堅守。用這種無奈的抗爭,守衛著國家的疆域,守衛著祖宗傳下來的土地,守衛著漢人的最後尊嚴,更守衛自己和家人的性命。

可來自朝廷的大人們不這樣想。朝廷的大人們先是將毛大帥騙到雙島,以十二條罪名殺了他,然後將數萬兄弟扔在荒島上活活餓死。因為這樣,朝廷的大人們就可以一腳踢開毛大帥這個絆腳石,以漂沒或者清軍等大義凜然的名義,用島上數萬兄弟的屍骨,換成一錠錠揣入腰包的銀子!

他爹在餓死前,念念不忘囑咐他們兄弟倆把自己骨瘦如柴的身體煮來吃了。他爹說他的兩個兒子不吃,便白白便宜了旁邊那些個虎視眈眈的人。反正早晚都要被吃,還不如讓自己的骨肉落入了自己骨肉的肚中!

官軍當不成了,於是他哥帶著他抱著一根枯木飄向了無邊無際的大海。就在他們即將渴死於海中時,幸好被從東夷回來的海商搭救,於是哥倆來到了山東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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