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有同學提出,以為孛羅與察罕因為有益都存在的關係,所以應該不會開戰。我在書評區已經做了一個回答,說了一下我個人的看法。
我認為,合則兩利,分則兩害。這個道理很是淺顯的。但是,並不一定就是說,淺顯的道理就一定能夠得到遵從。孛羅與察罕不會不知道他們兩個紛爭,只會使得義軍得利;但是,卻因為他們雙方各自的利益,之間的戰事本來就是一直不斷的。
試舉幾個例子如下:
至正二十年
八月,詔遣參知政事也先不花往諭孛羅帖木兒、察罕帖木兒,令講和。
時孛羅帖木兒調兵自石嶺關直抵冀寧,圍其城三日,復退屯交城。察罕帖木兒調參政閻奉先引兵與戰,已而各於石嶺關南北守禦。
十月,詔孛羅帖木兒守冀寧,孛羅帖木兒遣保保、殷興祖、高脫因倍道趨冀寧,守者不納。
十月,察罕帖木兒遣陳秉直、瑣住等,以兵攻孛羅帖木兒之軍於冀寧,與孛羅帖木兒部將脫列伯戰,敗之。
時帝有旨以冀寧畀孛羅帖木兒,察罕帖木兒以為用兵數年,惟藉冀、晉以給其軍,而致盛強,苟奉旨與之,則彼得以足其兵食,乃託言用師汴梁,尋渡河就屯澤、潞拒之,調延安軍交戰於東勝州等處,再遣八不沙以兵援之。八不沙謂彼軍奉旨而來,我何敢抗王命,察罕帖木兒怒,殺之。
至正二十一年
正月,命中書參知政事七十往諭孛羅帖木兒罷兵還鎮,復遣使往諭察罕帖木兒,亦令罷兵。孛羅帖木兒縱兵掠冀寧等處,察罕帖木兒以兵拒之,故有是命。
而丞相搠思監與資政院使樸不花,默貨無厭,視南北兩家賂遺厚薄而啖之以密旨,南之賂厚,則曰密旨令汝並北,北之賂厚,則曰令汝並南。由是構怨日深,兵終不解。
二月,察罕帖木兒駐兵霍州,攻孛羅帖木兒。
三月,孛羅帖木兒罷兵還,遣脫列伯等引兵據延安,以謀入陝。
五月,察罕帖木兒以兵侵孛羅帖木兒所守之地。
六月,察罕帖木兒諜知山東群盜自相攻殺,而濟寧田豐降於賊,欲總兵討之。
——以上察罕與孛羅之間的戰事,都是發生在察罕還沒有取山東之前。當時,田豐銳意進取,接連開疆拓土,即便在如此的形勢之下,察罕與孛羅還是不能一致對外,為爭奪冀寧諸路而接連開戰。可見,他兩人的不和實際上根本已就快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故此,由此推斷,給他們個助力,說動較弱的一方,去借助外力,挑釁較強的一方,似乎也並非不是沒有可能的。
當然了,以上觀點,還是仍然皆為我個人的看法。有不對的地方,還請同學們提出來,也好做繼續的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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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回益都的路,去大同的時候都已經走了一遍,所以較之去時,回來的速度更快了一點。六日之後,方從哲、時三千諸人回到益都。正在夜半時分,方從哲取出令牌,出示城上守軍。海東的令牌分有好幾種。有最低層次的,不太緊急;有較高層次的,重在緊急;又有最高層次的,不但緊急、且還秘密。守軍輪值的將校看那令牌,卻正是最高層次的,知這來人必有緊急且秘密之事。急令部屬開啟城門,放諸人入城。
為免得引起城中驚動,方從哲等人皆用棉布裹住馬蹄,也不打火把,只借助陰暗的夜色,停也未曾停一下,直接穿過了城門,橫行街上,徑往燕王府奔去。待至到了府門之前,一樣地出示令牌。
守門人不敢怠慢,急忙放請入內,一邊自有侍衛飛奔快跑,前去通知鄧舍。
鄧舍剛剛入眠不久,聞訊而起。來不及穿衣服,便只揀了件袍子,馬馬虎虎地披在身上,甚至忘了穿鞋子,走了幾步才反應過來,又轉回去,隨便穿上,即往外走,同時說道:“請從哲等人且去書房與我相見。”
來入書房,未及坐下,方從哲、時三千已到。鄧舍快步迎出,在書房門口,握住了方從哲的手,卻不先問出使情形,上上下下、仔仔細細地打量了方從哲諸人幾眼,見諸人皆是風塵僕僕,由衷說道:“諸位辛苦!”
“為主公謀大事,豈敢言辛苦!”
“諸位快請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