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靈異小說>蟻賊> 第三卷 英雄無聲天地老 30 蓋州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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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英雄無聲天地老 30 蓋州 Ⅲ (3 / 3)

2,賠償點燒埋銀。

“諸蒙古人因爭及乘醉毆死漢人者,斷罰出徵,並全徵燒埋銀。諸蒙古人砍傷他人奴,知罪願休和者聽。”“漢兒人毆死蒙古人”,不僅要被處死,並“斷付正犯人家產,餘人並徵燒埋銀”。

3,寧願去做舟妓。

“北兵之禍,殺戮無人理,甚至縛童稚於高竿,射中其竅者賭羊酒。亂後檢骨十餘萬,葬於桃塢西北周書橋,題墓碑曰萬忠。鼎革以來(元滅南宋),編二十家為甲,以北人(主要是蒙古人和色目人)為甲主。衣服飲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盡者又不知凡幾。……鼎革後,城鄉遍設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有不少美貌女子的人家為避免遭受淫汙,竟出下策讓女兒充當“舟妓”(供娛樂彈唱的船上賣唱女),“以舟妓不設甲主,舟妓得不辱身”。

——此蒙古人“初夜權”之說,正史皆無記載,唯見野史。

4,他們每次上朝,把手放在背後,做出被捆綁的姿態。

“南人仕於朝者,每當參禮既畢,必交手於背,作反接之狀,雖(南人)貴官亦然,以示歸順之意。”不知實情的外來者還以為中國南方人喜歡背後手站立以示有“風度”,其實他們是被迫做反剪被捆狀向蒙古人表示服從。

地方上,面對行省長官,“同列(漢人、南人)莫敢仰視,跪起稟白如小吏”。

5,一人可以滅國。

唐朝洛陽人王玄策,出使印度,纂位的新王阿羅順那聽說大唐使節入境,竟派了2000人馬半路伏擊,除王玄策、蔣師仁外從騎皆遇難,王玄策被擒扣押。後來,王玄策、蔣師仁尋機逃脫,發誓要滅絕印度,以雪使者被殺之恥!

他二人策馬北上,借尼泊爾七千騎兵,檄召臨近處各大唐藩屬國,外加吐蕃松贊干布派來了1200名精銳騎兵,人馬總數接近一萬。他親任總管,以蔣師仁為先鋒,在異國之地、用異國之兵、對大象之軍(曾一戰擊潰天竺數萬頭戰象),屢次以少勝多,拔堅營、克堅城,所向披靡,數戰而滅北、中印度。

由於東印度援助阿羅順那,王玄策準備順勢再亡東印度。東印度王尸鳩摩嚇得魂飛魄散,忙送牛馬萬頭,弓刀纓絡財寶若干,向唐師謝罪,表示臣服大唐帝國,王玄策方才罷兵回朝述職,同時將阿羅順那披枷帶鎖押回長安。

6,今之儒者,已成丐戶。

“滑稽之雄,以儒為戲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貴之也。貴之者,謂其有益於國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賤之也。賤之者,謂無益於國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者。所謂丐戶,吳人至今賤之。”

7,北人稱他們為臘雞。

“故一代之制,未有漢人、南人為正官者,其得為者不過州縣卑秩,州縣達魯花赤也都是蒙古、色目人。蓋亦僅有而絕無者也。後有納粟獲功二途,富者往往以此求進。令之初行,尚猶與之,及後求之者眾,亦絕不與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為臘雞,至以相訾詬。蓋臘雞為南方饋北人之物也。故云。”

8,長者無不為蒙古人、色目人。

至元二年,忽必烈下詔:“以蒙古人充各路達魯花赤,漢人充總管,回回人為同知,永為定製。”除此以外,御史大夫“非國姓不授”,各道廉潔司也必選蒙古人為使,“或缺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始參以色目及漢人。”

元朝甄用官員主要以出身,即“根腳”,而不是成就為標準。南人是“年年去射策,到老猶儒冠”。蒙古、色目根腳子弟是“不用識文字,二十為高官”。

前期未有科舉,中期恢復,到元亡僅僅開過十六科,每科七十多人,名額分配也偏袒蒙古人、色目人,南人僅佔其半。從這個數字可以見出,元朝一代,漢族士人能走上仕進之途至多五六百人而已,且終生沉淪下僚,完全是大元統治的點綴和裝飾。

元朝中期官員共有22490人,30.12%為蒙古、色目人,69.88%為漢人、南人。比較族群人口比例,可見懸殊,且,漢人、南人之任職,多為州縣小官,所謂牧民官,元朝是不得已而為之,因蒙古、色目人多不解漢文,無法管理。

蒙元統治上層,基本不通漢語。至於高階官吏,唯利是圖,又多色目人,自然對字裡行間之事不甚關心,不少人目不識丁,書押文卷,但攢三指,染墨印紙上。稍好一點的,以印章代簽名。今蒙古色目之為官者,多不能執筆畫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相近輔官至一品者,得旨則用玉圖書押字,非特賜不敢用。

9,異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

出自顧炎武《日知錄•正始》。

10,賞罰嚴明可以叫人輕死,教之以道可以叫人正死。

“凡戰之道,教約人輕死;道約人死正。”

“道”通“導”,“正”通“政”。原文的意思是:通常的作戰方法,教導越是簡明扼要,人愈是不怕死,雖死不違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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