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號營漸漸安靜下來,鄧舍保持著深呼吸的動作,過了似乎很久,有個傷員膽怯的、輕聲地回答道:“聞到了,將軍。”他遲疑著,“是高粱杆兒的味兒。”
有人反駁他:“不,是小麥杆兒。”
多年的戰火,使得農田許多廢棄,鄧舍他們駐軍的位置,偏離大道的遠方,隱約有綠色的波浪。說實話,鄧舍也分不清楚那究竟是什麼,或許為收割後的稻穀,或許為採集後的玉米杆兒。
不過,他的重點不在這裡。他睜開眼,緩緩的看過每一個人的臉,他道:“我的義父,七個月前,死在豐州突圍戰中。當時我不在他的身邊,他為了我,為了八百個弟兄,……給我們斷後,死在了韃子的刀下。他中了很多箭,他喜歡用狼牙棒,……但,我很無能,我不能把他的屍體帶走,葉落歸根嘛,我這個做義子的,連這一點都沒辦法做到。”
鄧舍笑了笑:“我甚至連他的狼牙棒都沒能搶回來,落在了韃子的手中。也好,我義父生前驍勇善戰,死在他狼牙棒下的韃子沒有一百,也有八十。就讓韃子帶走,做為戰利品,提醒他們,鄧三的兒子,我,鄧舍還沒有死!
“百年了,韃子入主中原已經百年了。我堂堂中華衣冠,淪喪也已經百年了。瞧瞧他們對我們都做了什麼?搶我們的土地做為牧場,搶我們的子女做為驅口,一甲百姓、二十戶才能有一柄菜刀!甚至我漢兒、南人連一副彈弓都不能擁有!廟宇裡,我們的關二爺連把真的刀都沒有,為什麼?韃子不許!不許我們養馬,不許我們騎馬,不許我們田獵。蒙古人殺我漢人,賠償點燒埋銀而已;我漢人若殺蒙古人,又是什麼下場?就這,還有人、居然是漢人,嫌賠的銀子多!這究竟是我中華的土地,還是韃虜的天下?
“為了免受韃子的侮辱,漢人的女兒竟寧願去當舟妓,為什麼?因為舟妓不設甲主,可以免遭辱身。何等的荒謬,何等的可笑!我漢唐的雄風何在?曾經我漢人的鐵騎,一人可以滅國!而如今竟連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女兒的都保護不住,這簡直是奇恥大辱,我泱泱中華,幾時受過如此的屈辱?
“至於那些背根忘祖、認賊作父、甘為韃虜鷹犬的漢軍和新附軍又如何呢?”
鄧舍提高了音調,他憤怒、他顯出受到侮辱的神色:“只有打仗了!只有在他們奉命屠殺我同胞的時候,他們才有權去取用兵器,殺完了我們,殺完了他們的同胞,他們的兵器又都得交回韃子的府庫!他們算什麼?我們算什麼?那些滿堂朱紫又算什麼?
“在韃子朝中當大官兒的人們,他們每次上朝,把手放在背後,做出被捆綁的姿態,以此無恥的、沒有廉恥的,來換得榮華富貴,他們豈不覺得愧對先祖,他們豈不覺得丟盡聖人臉面?今之儒者,已成丐戶!不覺斯文掃地,反而得意洋洋。是,他們的確是飽讀詩書,深通聖人經典,但在我的眼中,他們遠遠不及你等!吳人稱他們為丐戶,北人稱他們為臘雞,……一點兒沒錯。
“既便如此,上至朝廷,下到州縣,有幾個漢人能做得了管事的官兒?至多佐貳。長者無不為蒙古人、色目人。我億兆漢人子孫,竟就此屈服韃虜馬蹄之下,已經百年。
“異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焉耳矣!彼虜胡人,以死脅我;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他最後一句引用文言,士卒雖聽不太懂,但大概的意思還是都皆明瞭的。旭日東昇,鄧舍立在鮮血和兵器之間,奮發昂揚,轉回話題的開始,他道:“我義父死時,你們都知道,我不在他的身邊。後來,我聽我的一個叔叔言道,他臨死前,只說了一句話,他說:這土地,真他奶奶的香。”
他再次閉上眼,深呼吸,展開懷抱:“你們聞到了麼?這塊養我們、育我們、我們的祖先、先人生存、繁衍至今數千年的土地,真香。”
他說:“我義父雖然死了,但我以他為榮。我知道,我早晚也會有一死,我只希望,我可以死的問心無愧。”他浮想翩翩,聯絡古今,就在這一片土地上,飽經患難的民族,風雨中一直走來,她經歷過很多的困難、她經歷過很多的抉擇,現在,就是其中一個關鍵而重壓的轉折口。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的目標,他喃喃吟誦,他記起了一首詩歌,他說:“然後我死了,連羽毛也腐爛在土地裡面。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這生於斯、長於斯的土地啊,這炎黃的根,五千年來,為中華民族前赴後繼的仁人志士們,他眼睛閃亮,他說:“他們、你們,……”他借用了方補真說過的一句話,“誰謂公死,凜凜如生,……每一個曾提刀奮戰,死而無悔的人們啊,你們必將永垂不朽。
“這片土地是我們的,曾經我們失去了她,但以後、永遠、未來,只要有他們,只要有你們存在,她就將永遠都是我們的!韃子說,軍刀所到,皆為牧場;我們說,凡有漢人在的地方,皆為中國!”
他真的動了感情,說的話有些混亂,千言萬語,一時凝噎。朝陽的光輝,映亮了每個人的臉,他輕聲、低聲,唸誦著那詩歌,不是給別人去聽,只是為給自己,他彎腰取了一把泥土,放在鼻邊,呼吸者泥土的芬芳,他念道:“假如我是一隻鳥,我也應該用嘶啞的喉嚨歌唱:這被暴風雨所打擊的土地,這永遠洶湧著我們的悲憤的河流,這無止息地吹颳著的激怒的風,和那來自林間的無比溫柔的黎明……
“——然後我死了,連羽毛也腐爛在土地裡面。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彩號營非常安靜,士卒們沒太多的文化,沒太多的家國觀念,但切身的體會正是最好的教育,他們懂鄧舍的意思。戰場上流血不流淚的他們,許多的眼中此時蘊含了淚水,他們紛紛掙扎著,想伸手取一把地上的泥土,要學著鄧舍,放在鼻子上嗅聞。
賞罰嚴明可以叫人輕死,教之以道可以叫人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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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驅口。
原意為“被俘獲驅使之人”,即戰爭中被俘強逼為奴、供人驅使的人。驅口一詞始見於金代。蒙古滅金過程中,掠民為奴的現象非常嚴重。據記載,窩闊臺滅金後,貴族、將校所得驅口,約當原金統治區殘存人口的一半。在蒙古滅南宋的戰爭中,掠民為驅儘管程度有所減輕,但仍相當普遍。直到明初,仍有個別驅口的記載。
這一概念並不是北方少數民族創造的,而是直接來源於唐朝的所謂“驅使人”。
“驅口”主要被用於家內服役,部分人從事農業、牡業和手工業生產。他們在元代社會地位最低,是所有者的私有財產,其子女仍歸主人所有。
元朝法律規定:“諸人‘驅口’,與財物同”,只要透過法律手續,就可隨意買賣。“驅口”殺傷主人要被處死,故意殺傷主人要被凌遲處死,如果某一“驅口”想殺死主人,其他“驅口”知而不報,也要被處死;而主人故意殺死無罪的“驅口”,杖八十七,因醉而殺死減一等,如果打死一個“驅口”,只要能將全家放良,就可免罪。
法律規定:“驅口”不得與良民通婚,但如有違法私自結婚,則:如良人女嫁與“驅口”為妻,此女即降為“驅口”;但如“驅口”女嫁與良人為妻,此女變為良人。這也反映出男性至上的封建思想。法律又規定:鬥毆殺人者死,然而良人鬥歐殺死他人“驅口”,只杖一百七,完全是針對“驅口”等賤民而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