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胡令”只有一句,“內外趙人,斬一胡首送鳳陽門者,文官進位三等,武職悉拜牙門。”(《晉書》)。
很多人把之前的兩道命令“內外六夷敢稱兵杖者斬之”、“與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各任所之”和這一命令聯在一起,認為是“殺胡令”的三大組成部分。在我看來則是不然,中國人做事從來講究留有餘地,即使有了“殺漢檄”的前例,我們也希望能夠用恩德去感化眾生,不會一下把事做絕。之前的兩道命令,很明顯,一條是用於確保自身的無虞,一條則是賜予胡人的恩惠。
然而胡人並不領情,敵人就是敵人,仇恨就是仇恨,不會因為一兩句的善意言語而有所改變。對於我們,也總是在退無可退的絕境中才會撿起曾經多次鮮血淋漓的教訓,才會明白並不是你對別人好別人就會對你好的道理,然後才會想起,原來我們需要拿起武器。
從304年劉淵起兵,到349年年末冉閔釋出“殺胡令”。期間將近半個世紀的時間,中原百姓生靈塗炭,飽受胡族凌辱。固然有衣冠南遷,但更多的留下的人們只能在死亡線上掙扎求活。兒子、丈夫被無情殺戮奴役;女兒、妻子被肆意欺辱蹂躪。數不清的徭役,捐不完的苛稅。異族統治下最為低賤的人種,身份等同豬狗,地位不如野獸。每一次的戰爭,無論誰勝誰負,都伴隨著對他們的最無情的屠殺。沒有人憐憫,沒有人在意。處境何其悲慘,生存豈止艱難。
那時,北地蒼涼,漢家衣冠幾被屠戮殆盡。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數以千萬計的漢人,經過將近半個世紀的繁衍生息,到冉閔時代只剩得四五百萬人。
親們一定要明白這樣一個道理:半個世紀的時間是漫長的,長到足夠可以讓一個嬰兒有了兒子然後再抱上孫子(您不要抬槓說他快三十了還單身)。那麼,人口數就不等於一千萬減去五百萬然後剩下五百萬那麼簡單。而在那個時候,胡人經過多年內遷及生養,人數達到五六百萬之多,比從來都佔有絕對優勢的漢人還多出不少。中原原先的主人,在那時,反倒成了少數民族了。
看吧,我們今天稱之為的“民族大融合”時期,其實並不是想象中的各民族間男男女女們相互通婚生孩子,達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水乳 交融”的境地。真正的歷史是這樣的:絕對的歧視,瘋狂的掠奪,還有無情的殺戮。僅此而已。通婚?是有的,比如石虎娶了好幾萬的漢族婦女。
此仇恨,刻骨銘心;此仇恨,千年難忘。
在命令釋出的第一天,只是鄴城就殺了數萬的胡人。報仇的日子終於到了,無論對錯,無論身份,什麼都不管,只要他是胡人,殺之有功。數十年隱忍積攢的血淚和恥辱終於等到了可以盡情宣洩那一天。拿起手中刀,雪我舊時恨。群體性的報復是極其可怖的,一瞬間,鄴城成了修羅地獄,無論是漢民還是冉閔本人,只做著一件事:殺人,殺胡人。被殺者達二十餘萬,屍體扔在城外,任由野狗豺狼吃食。
隨後,冉閔傳令各處軍隊對胡人進行大清洗,不管是軍人還是平民,只要是胡人,一律斬殺。而且還有標準:高鼻深目多須。據史書記載,當時外表長得高鼻深目多須的人有一半因濫殺而死。
漢人將領麻秋(後投奔苻洪)也殺死所部胡人響應冉閔。
“殺胡令”是冉閔為了掌控國內形勢,滿足漢人利益而頒佈的命令。在這道指令鼓動下,民族仇恨被徹底激起,復仇的火焰開始熊熊燃燒。一時間,北方大地硝煙重起,凡高鼻深目多須者,都被殺死。漢人與胡人之間“日日相攻,無月不戰”,後趙境內屍橫遍野。經過此次浩劫,匈奴、羯族從此一蹶不振,幾乎全族滅絕。
冉閔是西晉滅亡以後第一個在中原掌控政權的漢人,第一個漢人的政權就下達了這樣一個殘忍的命令,難道不足以說明那個時代民族之間的矛盾之深刻和嚴重嗎?同一片天空之下,同一處蒼茫大地上,胡、漢已然不能共存。
由於冉魏帝國存活的時間很短,而且在國家滅亡以後大臣們大多選擇自殺殉國,所以,沒有人為冉閔寫書立傳,或者詳細記載那段歷史。後來,統一北方的北魏政權(鮮卑拓跋氏所建)在史書中對冉閔更是極力詆譭,後世又只能根據前朝流傳下來的資料進行整理。所以,冉閔殺胡的原因也就這樣被極度的弱化,漸漸遺忘。只剩下那些冉閔對胡人兇狠殘暴的故事供我們觀瞻。
但是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得出,冉閔一聲令下,中原百姓就和入塞胡寇“無月不戰、日日相攻”。可見,“殺胡令”是順應民心的,並不是冉閔為了一己之利而進行的刻意挑撥。
曾經,古印度也面臨“殺胡令”之前的中國的情況,入侵印度的雅利安蠻族部落把創造古印度文明的當地人當作奴隸一樣去驅使。然而他們沒有冉閔,所以,直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情況依然沒有改變,以後,也不再會改變了。那些原本的印度土著人們,只能是生活在印度社會最低層的賤民。
漢民族是幸運的,正因為冉閔,今天的我們才免於重蹈印度本國人的悲劇。
冉閔將胡人趕出中原,為漢人的發展重新贏得了空間。冉閔的神兵鐵騎,讓胡人從此不敢再輕視漢人的武力,收斂了他們對漢人的輕蔑之心和肆意搶掠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