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哥布林入駐,死氣沉沉的摩瑞亞變得熱鬧起來。
哥布林戰鬥力不高,不用張塵出面,有葛林納赫與斯蒂芬斯出面就足以震懾它們。
將都城裡的屍體清理乾淨後,點上燭火,光線亮堂起來後,斯蒂芬斯終於看清楚了張塵的全貌。
於是,斯蒂芬斯又一次獻上自己的膝蓋。
哥布林們對都城很滿意,對投靠張塵也沒有任何的牴觸,甚至引以為豪。
“王,摩瑞亞地宮圖書館內,其中書籍中記載著矮人鍛造武器,採礦的技術,格鬥與戰場上的殺敵方式,我打算讓哥布林們學習。”
將幾條野獸吃進肚子裡,張塵吐了吐蛇信,道:“最好是能訓練出幾支哥布林軍團,往後說不定能用上”
“是,如您所願。”
不用張塵解釋,葛林納赫就隱隱猜出了話語中的第二層意思,戰爭時代,訓練軍隊的目的不言而喻。
“哥布林的數量稀少了些,相比半獸人,或者人類的幾十萬大軍,根本不夠看吶。”
“王,老夫已經派出一批哥布林前往迷霧山脈各地尋找同胞,最遲一個月就能傳來訊息。”
“依舊不夠。”
這是一個戰爭的時代,張塵想要在這裡有一個大本營,當然需要自己的軍隊,這樣比較穩妥,而不是像史矛革那樣,獨自一龍去攻陷一座都城。
不去攻打城池不代表他慫,這叫理智。
史矛革攻陷伊魯伯,躺在金山銀山裡睡覺,舒服是舒服了,可結果呢?
在整個中土,它就是條惡龍,人人得而誅之,雖然沒幾個敢這樣去做。
結果,史矛革最後依舊是涼了。
以他的強大,攻陷都城並非難事,他的鱗片刀槍不入,魔法都很難傷他,何況他是一條能施展魔法屏障和吐息的巨蟒。
但是,這並不是他想要的,圖個一時快感,不考慮以後的事情。
張塵想要一個穩定的大本營,以哥布林目前的實力是給不了的,所以需要發展自己的勢力,等他以後離開,哥布林或者其他種族會幫他打理自己的大本營,就像現在的摩瑞亞。
等他回來後,能夠躺在金山銀山裡睡覺休息。
想著,張塵看向葛林納赫,道:“如果可以,你們嘗試拉一些其他種族進來。”
“王,哥布林很難與其他種族生活。“
“所以才讓你們去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