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月高懸,清光似水。
光線昏暗的迷霧森林中,火焰組成一條長龍穿行其中。
“葛林納赫,你真的沒有騙我,真龍需要哥布林效忠?”
“當然。”
哥布林鎮前副官‘葛林納赫’一臉認真的說道:“我們可是老相識了,我騙誰也不能騙你啊。
向王效忠,餐餐都有肉吃,王吃肉,我們跟著喝湯,難道你想我們的族人風餐露宿,每天都跟白痴野獸住在一起。
何況,半獸人兇殘,野心勃勃,遲早要進入迷霧森林,與其到時候被半獸人欺壓,不如投靠真龍,向王效忠是一種榮譽。”
披著獸皮的老哥布林膚色與葛林納赫有些不同,是正宗的綠色,嘴上叼著煙桿陷入沉思。
顯然,葛林納赫的條件打動了它。
頓頓有肉吃,這可是它的夢想,吃完抽幾口煙,實在是愜意。
如果對方是真龍的話,哥布林投誠也不算羞恥。
哥布林是墮落的精靈,戰鬥力不高,半獸人勢不可擋,與其等半獸人殺來,倒不如投靠真龍來的痛快。
見老哥布林沉思的模樣,葛林納赫小眼睛裡閃過一抹狡黠。
跟著龍倒不是頓頓有肉吃,但絕對不需要懼怕半獸人,也是一種榮譽,投靠強者,哥布林才有崛起的機會。
最主要的是,它已經受夠了半獸人對哥布林的欺壓了。
“葛林納赫,你真當我是傻子不成,真龍狡詐貪婪,傳說它們喜歡指使部下去搶金銀珠寶,然後送進它的寶庫。”
說著,斯蒂芬斯嘆道:“不過,你說的也有道理,我不需要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族群,哥布林族分崩離析,投靠真龍未必是壞事。”
“王與其他的惡龍不同,沒有貪圖珠寶的習慣。”
葛林納赫蒼老的臉上掛著笑意,道:“王已經去攻打摩瑞亞,我們過去,摩瑞亞就是我們的了。”
“矮人族曾經的都城?”
“不錯不錯,整座都城都是哥布林的。”
斯蒂芬斯蒼老的臉上同樣佈滿激動的情緒,道:“走走,去摩瑞亞。”
…
…
轉眼,整整一週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