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軍統領王鐵漢過來,對著李世民點了下頭。
“這位是李貴妃之弟吳王之舅,現任林邑郡丞象林縣男爵李公,不得為難。”
對於王鐵漢這位熟人的相幫,李世民也只是點了下頭而已。
行宮中。
羅成再見到李世民,倒沒有擺什麼架子,更沒有什麼奚落之語。
行宮不算特別的大,也不算如何的金碧輝煌,處處體現著皇帝的旨意,要簡單而不失大方。
羅成從御案後走出,來到案前。
“幾年不見,滄桑了也成熟了。”
“常在海上跑,風吹日曬的結果。”李世民道。
見君不拜,這是重罪,但皇帝明顯沒有在乎,反正這殿裡也沒有其它人。
“坐吧。”
“站著就好。”
“這麼久了,還是這個臭脾氣啊?”羅成笑笑,“你這幾年在南海上挺逍遙啊,這次在獅子城更是了得,朕都為之驚豔啊。”
“其實也沒什麼,林邑看似強大,可國土狹窄,其軍事、城防等更不能與中原相比,再說我也是趁虛而入,又有內應,因此打下獅子城真不算什麼。”
“也許打下獅子城不算什麼,可知道這個時候去打,還知道有內應可聯合,這就是本事。”羅成對李世民倒是不吝惜讚賞。
“世民啊,我知道你以前就不太喜歡我,最初或許是因為我跟三孃的婚事,再後來可能又有國仇家恨什麼的。但是這些都過去了,人呢,都得朝前看,如果始終放不下過去,那麼這個人也註定難以有太大的成就。”
“有些事情想忘也忘不掉。”
“忘不掉也得忘!”
“世民,你現在既然接受了朝廷的封賞,這就意味著重回到朝廷了。就算是民間的佃戶僱工都懂一個道理,就是端別人的碗受別人的管。你現在是林邑郡丞了,還是象林縣男,爵位不高,官職不顯,但只要你肯努力,朕也不會虧待你的。”
“上次你打下林邑城,上繳朝廷十餘萬斤黃金,還有價值三千多萬貫的錢帛,朕很高興,有司奏報說你私留了一千多萬的錢財與手下私分,你自己一人就留了幾百萬。朕知道了也沒在意,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這也不可能。但是下一次,如何分如何賞,這事情還是應當由朕和朝廷來做,最好不要私留私分。”
李世民不吭聲。
“你給你三姐的那一百萬貫,三娘交給我了。”
李世民瞪向羅成,很是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