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特意換上了緋袍金銙帶,騎著一匹大宛汗血寶馬,連那隻眼罩他都摘下來了,眼窩裡換上了一顆由波斯珠寶商人特意為他打造的寶石假眼,這顆寶石價值萬貫。
他的那隻斷手,也摘去了那黑黝黝的鐵鉤,而是換成了一隻鎦金鐵爪。
他就是想要告訴泰安城的那些隨駕的文武們,他李世民雖然當初狼狽的被長流嶺南,如今也終於又回來了,而且混的還不錯。
他沒有向命運低頭,也沒有自暴自棄。
就算去了嶺南,可幾年後他依然還是一條好漢。
林邑郡丞、象林縣男,雖然官不夠高爵不更顯,但這些不是皇帝賞賜給他的,而是他自己憑本事賺來的打來的。
他拿一位林邑國王和十幾萬斤黃金加上三千萬貫錢帛,並一座獅子城,向皇帝換來了這個林邑郡丞、象林縣男。
他沒佔皇帝的便宜,是皇帝佔他的便宜了。
他知道許多當年長流的貴族官員豪強們,比他更早就回來了,但許多人是向皇帝搖尾乞憐才回來的,他李世民不是。
那些看著清高萬分的大儒,其實暗裡不知道向皇帝寫了多少封拍馬吹捧求憐的信。就連那些武功赫赫的名鈄,也一樣向皇帝乞求。
唯有他李世民,雖然也曾打落牙齒和血往肚裡吞,也曾憋屈的吐血,但他卻從沒接受過皇帝的憐憫和賞賜,他保持著自己的傲氣和骨氣,就算是蠻荒的嶺南又如何,他一樣能憑自己的本事,打出一番功業來。
他揚起自己的黃金左手,那金手是那麼的耀眼。
那個搶了自己姐姐當了自己姐夫的男人,其實也曾經吃過憋,只是那個傢伙運氣太好太順了,從一個挖河役夫,然後成了捕役再成了鄉勇,再一步一步的直登廟堂,最後讓他坐了天下。
以前李世民對羅成總是不服氣,他認為自己本事絕不比鐵匠出身的羅成差,始終認為羅成不過是運氣比自己好罷了。
不過現在,李世民的想法有些改變了。
看羅成這一路走來,如今這天下之強盛,確實從古未有。他不僅是亂世之梟雄,也是治世之明君,在外漂泊的久了,對羅成也越發的佩服了。
也許自己終究還是低頭了吧。
李世民想道,若非如此,他就應當做一個日不落海賊團的團長,帶著一干兇悍的海賊縱橫海上,哪又會接受什麼南唐縣丞、林邑郡丞的封賞呢?他當年不就拒絕羅成的封賞,那時羅成還要他當太守要給他封縣侯呢。
一路這般想著,李世民騎馬來到了行宮前。
年輕銳氣的羽林騎攔住了他,李世民下馬,掏出了自己的銀符,交出了自己的長劍。
“這隻手!”
一名羽林郎打量著李世民那隻顯眼的金手,黃金做成的手,栩栩如生,但在羽林郎眼裡,這隻鎦金手也是一件武器。
起碼當成一把鈍器用,還是很有殺傷力的,更別說,那幾根指頭似乎還有小機關可以開合,也是能成爪的。
“怎麼,要卸下嗎?”李世民冷笑著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