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中午和林律師約了,要請她吃飯,你要一起過來嗎?”
“不用了,你們去就行,我下午得去公司處理一些事情,再順便幫你買些補品。”張錦繡回絕道。
“保健品什麼的,就不用了吧。”
張藝認為這是在浪費錢,收割口袋的智商稅。
“沒事,我少買一點,花不了幾個錢的。”
張錦繡心裡清楚,弟弟守財奴的性子一時半會兒改不了,也沒和弟弟就補品的事情繼續爭辯。
“現在走吧,我帶你去金合找林見鹿。”
“好。”
……
地下車庫。
張錦繡上車之前接了一通電話。
張藝離得遠聽得不是很真切,只能從三言兩語裡,分析出是服裝公司的事。
“姐,是公司的事嗎?”
既然兩人冰釋前嫌,那姐姐的公司,跟自己公司也沒什麼差別了。
所以,張藝理所當然地關心道。
張錦繡揉了揉眉頭,無奈道:“是合作代言的一個小明星鬧的。”
“他說公司冒牌貨太多,質量參差不齊,導致他的形象嚴重受損,讓我賠他一筆精神損失費。”
“不過沒關係,鬧不起太大風浪。我剛剛和小鹿聊了聊,準備請她當咱們公司的法律顧問。”
“這樣啊……”
張藝回了句沒營養的話,他對生意方面不瞭解,無法給姐姐提供幫助。
“話說回來,那小明星都要告咱們了,那等合同到期,大機率也不會續約。”張藝頓了頓,望向車內後視鏡倒映出的俊美臉龐,“姐姐你看我,我能當公司代言人嗎?”
聽到這話,張錦繡啟動車子後,倒是認真地打量著副駕駛的弟弟片刻。
但過了幾秒,她卻搖頭否決。
“弟弟,你雖然長得比那小明星好看一百倍,但是人家畢竟有粉絲基礎。”
“更何況,咱們公司主打男性內衣,代言人需要穿咱們的內衣拍照拍影片宣傳,我可不捨得弟弟你的性感照片,在網路上廣為流傳。”
張藝想了想說道:“後一個沒關係,只要能幫助姐姐,稍微出賣一點色相無所謂。只是前面的粉絲基礎,可能還得過一段時間才能有。”
聽到這話,張錦繡果斷踩下剎車,轉頭嚴肅滿滿地問道:“弟弟,你不是說不準備當明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