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確實不準備當明星啊。”
張藝立刻解釋道:“我這幾個月在寫小說,如果能成功發表的話,也許能積累一些粉絲。”
“你寫小說?”張錦繡噗嗤一笑,過了一會兒注意到弟弟認真的表情,不禁眨了眨眼睛問道,“你認真的?”
張藝一臉正色的點頭:“當然了。”
“我還以為你改主意了呢,明星這職業表面光鮮,背地裡骯髒的事情多著呢。”
“就拿那個給咱們代言的小明星為例,我聽他經紀人悄悄透出風聲……”張錦繡突然頓了頓,伸出三根手指頭,小聲道,“三十萬,一夜。”
“小明星,陪睡一個晚上三十萬?”
姐姐這話一出,張藝被狠狠震驚了。
明星行情這麼超標嗎?
這要是咖位大一點,那還得了?
一晚上不得奔著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去?
也不知道垃圾桶裡的名片,被環衛工倒走了沒。
張錦繡不想在這個話題上聊太深,於是話鋒一轉:“你寫的小說在哪?給姐姐看看,姐姐好歹也是名牌大學畢業,說不定能給你提點建議。”
“前幾天去了趟書店,稿子放在書店的抽屜裡。書名叫《小王子》,不過篇幅只完成一半,還不到兩萬字。”
張錦繡思索道:“《小王子》,聽起來像是童話故事。”
“嗯,是一部短篇兒童文學。”
“加油,弟弟!”
張錦繡心裡其實不看好,但明面上仍然給弟弟加油鼓勁。
反正到出版的時候,自己掏腰包偷偷買幾萬冊,發給公司員工當額外福利,剩的就捐給山區學校或者福利院之類。
十五分鐘後。
金合律所的大廈樓下。
張藝前腳剛下車,後腳就碰上了一位熟人。
“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