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若這人不是丁氏的隨從,總該別外交待一聲兒才是。
春歸雖狐疑,步子卻未緩滯,又丁氏也是通曉應酬之道的人,稍經寒喧也就順著寒喧說明了那女子的身份。
“她姓申,是我家的新娘,父兄都是外子的師爺,自小也是知書識禮的,我和阿申往常相處原和姐妹無甚差別,今日她聽說我來拜訪顧娘子,直稱仰慕得很,故而就隨我一同來了,咱們這是不告而訪,冒昧之處顧娘子千萬諒解則個。”
現下時稱新娘,一般兩種意思,要麼是新婚或新婚不久的新嫁婦,要麼就是小妾。
但若在家宅之內,口上習慣將小妾稱作姨娘,這其實已經算是一種尊稱了,因為姨娘原指主母本家的姐妹,就似乎有了親友的意思而非僕妾,但實則的含義卻是終生和主翁、主母有所區別,永遠不被看作家主,有寄居附庸的意思。
一般對外人介紹家中妾室時,卻是稱新娘。
給人做妾,就算是白了頭也只能是“新娘”,絕不可為太太、奶奶、娘子。
這位申氏的身份必定是後者,倒不是因為她的年歲——這世道雖說無論朝堂還是世俗都在鼓勵婦人守節,歧視喪偶、和離、被休的婦人再嫁,但現實中仍然還是存在改嫁的婦人,所以年齡並不能成為判斷是否新嫁婦的唯一準則。
春歸判斷申氏是李同知的妾室,是因為丁娘子後頭的一番介紹。
首先“我家新娘”便限定為夫家,要若申氏是妯娌,丁氏一定會加上“阿嫂”或“娣婦”,甚至根本便不會用“新娘”的稱謂,縱管申氏可能尚處新婚;就算申氏是兒媳,丁氏也一定會另加說明,不能只以“新娘”概括。但丁氏偏偏只強調申氏的出身,又說兩人情同姐妹……
其實就是告訴春歸,我雖為妻她雖為妾,但一來申氏是良妾,再者很受寵愛。
時下夫人、娘子們出外交際應酬,要若相熟的人家,其實也並非不能帶著妾室隨行,不過妾室也就只是隨行而已,作為的是僕婦之事,得不到主家的別外款待——良賤皆是如此,除非是有誥命品階的貴妾,當然這樣的貴妾也不是普通門戶能有的。
但丁氏待申氏如此看重,允她平起平坐,又解釋兩人情同姐妹,也就是希望春歸能夠稍微高看申氏一眼,客氣幾分。
或許她們兩真是情同姐妹,但春歸更相信的是申氏在李家的地位非同一般。
但這很奇怪,真的很奇怪,李同知怎麼對待妾室別說春歸管不著,就連趙州尊都沒有這麼長的手,就算李同知寵妾滅妻,那也該御史言官彈劾,問題是這個得寵妾室為何顯擺來了州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