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張磊所說,唐美娟所做的事情就是吃裡扒外,忘恩負義。
當年唐美娟大學畢業之後,因為學習成績不好,掛了兩科,所以她雖然學的是財會專業,但是一時間並沒有找到工作。
那個時候張磊剛剛成立了一家工程公司,是他招聘了唐美娟,讓他成為了自己公司的會計和出納。
之後張磊的工程公司一路做強做大接了不少工程,相關人員的待遇一直都在提高。
除了一些早年就跟張磊一起從包工頭那個時代就過來的工人之外,唐美娟算是這家工程公司裡的第1批元老。
“在我們這個行業裡面,一般的小型工程公司能給他們財務會計開出的工資也就是四五千,我呢,我給他開了六七千塊錢的工資,這還不止我年底每年還給他最少10萬塊錢的分紅。”
用張磊的話說,他對唐美娟有知遇之恩,他當年因為學習的時候功課掛了科,沒有拿到畢業證。
但是他在對方沒有任何職業資格的情況下,還是招聘的他雖然那個時候有一些因為這樣的情況,唐美娟要的工資比較低的原故,可是無論如何,從實際情況上來說,張磊給了唐美娟第1份工作。
“結果這個女人一點都沒有感恩之心,我每個年給她10萬塊錢的分紅,這麼多錢,她一年的工資都已經快20萬了,可是她還不滿足,竟然敢威脅我”
說實話,從張磊的這些介紹上來,他殺死他確實還是有些逼不得已。
用張磊的話來說,幹工程的哪個手裡乾淨的上面沒有認識幾個人的話,憑什麼人家就能把工程給你。
張磊在這個過程當中可以說是給唐美捐很多的自由裁量權,而且作為公司的出納,原先還是財會和出納監於一身的人。
唐美娟知道公司的很多秘密,還有很多張磊和其他人之間的交易情況。
在發現其中一次交易並且錄了相之後,唐美娟就想以此來威脅張磊。
可她千不該萬不該在唐磊都答應已經給她500萬的情況,她竟然敢索要5,000萬。
由此才為自己招來了殺身之禍。
這幾年來張磊開工程公司攬了不少市政工程,也攬了不少修路的工程。
可以說在比較短的時間內積攢了不少的原始資金,但是也沒有到一下子就能拿出5,000萬的地步。
用張磊的話說,如果他真的給唐夢傑拿出了5,000萬,他相信他這輩子都得栽在唐美娟的手裡,今天能要5,000萬,明天就可能再要5,000萬。
所以張磊處心積慮謀劃了很長時間,才終於想到了一個這樣完美的殺人方法。
“我知道,那天我從公司的樓道里邊出去走樓梯的話一定會被監控拍到,實際上我個人認為這是我脫離嫌疑的一個好的證據,因為這個監控拍到我進樓梯了,意味著我可能就離開公司了,可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你們竟然以此為證據證明了我在犯罪。”
整個犯罪過程實際上並沒有太大的紕漏,只是張磊太過處心積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