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兩個推論問題都沒有問題,最終的問題到底在哪呢?
三十幾組疊加腳印,有臥室裡發現的,有客廳裡發現的,也有衛生間裡發現的,最上面的腳印都屬於張超。
從邏輯上來講,兇手潛入王慧芳家裡行兇,是不可能不留下一點痕跡的。
當時的情況是,兇手殺完人後沒有對現場進行任何清理,這一點現勘的報告裡說明的非常明確。
指紋暫且不說,兇手如果戴了手套,不留下指紋是很正常的,但是腳印呢?
案發現場的地面沒有任何清理痕跡,也就是說兇手的腳印一定會留在案發現場,對方總不可能是飄著進來的。
那麼從理論上來講,兇手在案發現場留下的腳印應該是最新的,覆蓋在所有其他腳印上面才對。
當然張超下班回家後發現妻子死亡,接著報案,那麼他應該是有部分腳印覆蓋在兇手腳印上面。
但是不可能全部覆蓋,因為根據張超的筆錄記載,他回家開門後就聞到了血腥味,然後在門口就看到了妻子倒在次臥血泊中。
當時他甚至都沒有進入次臥,就直接報案了。
那就是說,張超在報案的時候,並沒有進入次臥。
他的腳印就不會覆蓋兇手在次臥留下的腳印。
所以,如果張超的筆錄沒有說謊,次臥裡的疊加腳印為什麼會是他?
仔細的思考分析,陸川覺得說不通。
一方面,從腳印的分析來看,張超就是兇手。
可是他又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這個到底是怎麼回事?
片刻後,陸川收拾了下材料,決定上報。
作為一名技術刑警,他要做的工作已經完成了,現在有疑點,報告給領導就行。
到底是什麼情況,是法醫的問題還是張超的問題,集中大家的智慧重啟案件調查就完事兒了。
當然重啟案件調查不是陸川一個人說的算,他現在對足跡進行的調查分析,只能說是間接證據,一個推理性的證據。
這個證據挑戰了張超不在現場的可能,所以必須要搞清楚。
也還有另一個可能性,兇手如果真的沒有在現場留下足跡,使用了什麼特殊的辦法,也不是沒有可能。
嘎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