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內容不多,案子本身也不太複雜。
三年前,涼州發生了一起碎屍案,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轟動。
被害者是一個女性,部分屍體在排汙河道內被清潔工發現。
說來也是巧合,屍體的一部分被清潔工家裡的狗從河道里叼出來的,然後狗主人發現後才報警。
當時案件發生後,涼州市公安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惜案件的偵辦非常不順利。
其他的線索先不說,就連屍體的身份資訊都沒有確定。
死的是誰都不知道,那就沒有可能根據死者的人際關係去排查嫌疑人。
另外,屍體的大部分,如頭顱、手腳等容易辨認身份的部分,也沒有找到。
汙水河道里發現的部分軀幹和手臂。
案發後,涼州市公安局把發現屍體的汙水河道差點摔了個底朝天,但是很可惜並沒有發現屍體的其他部分。
沒有頭顱就意味著不知道對方的相貌,沒有手腳也無法透過足跡,或者是指紋確定身份。
死者的DNA資訊,在庫內比對沒有成功,當時失蹤人口的比對也沒有任何有用的線索發現。
卷宗記載,為了找到屍體的其他部分,涼州市公安局當時全員出動,翻遍了市裡的垃圾場和整個汙水河道網。
歷時兩個月,但是非常可惜,案子的偵破似乎只有部分屍體這一條線索,其他的什麼都沒有。
卷宗很薄,陸川不到半個小時就研究了好幾遍。
這個案子,說真的,他好像幫不上什麼忙。
案子了並沒有什麼資訊,是和現勘有關係的。
除了比較詳細的屍體碎塊資訊,其他的基本上就是一片空白了。
指紋、血跡、足跡等等,陸川擅長的線索一條都沒有。
“怎麼樣?有點頭緒沒?”
劉國棟大概看了下卷宗,這個案子他當年聽說過。
只是沒有太多的去了解,只知道後來案子沒有偵破,成了積案了。
陸川搖搖頭:“什麼線索都沒有,指紋、腳印、血跡什麼都沒有。”
“而且死者的身份都沒確定,這案子……”
任何地方發生命案的要求都是必須偵破,但確實有那麼些案子不這麼容易被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