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的時候,班主任將我換到了教室的最後第三排。她的解釋是,我個子高,坐前排會擋住後面的同學。
其實我清楚,是我周圍的同學向她反應了我的不合群。坐到後排那些大咧咧的男生中間,我既可以不妨礙這些“好學生”的學習心態,也可以讓後面那些“壞學生”消停一點。
我平靜地搬到了後排,繼續做我的透明人。
我的新同桌是個圓圓的人——圓圓的臉,圓圓的眼睛,圓圓的聲音。他對我算是客氣;可能因為我總是把寫好的作業放在一邊,他要抄就直接拿去了。
我的後桌比我矮一個頭。聽說他家很富裕——看他那雙限量版喬丹鞋就知道了。他常常缺課,自修的時候總是拿著讓人眼紅的PSP打遊戲。老師繳了他好幾個,他也不在乎,過幾天就換了新。
我前面的還是“好學生”那一堆的,幾乎不搭理我們。我連他們長什麼樣、叫什麼都沒什麼印象。
因為母親跟她男友的關係,我乾脆週末也不怎麼回家了。
我想離開那個地方,自力更生,於是比高一更認真地學習。
可惜我沒什麼唸書的天分,再怎麼刻苦,成績還是不上不下。
平日裡除了學習,我的課餘生活簡單得枯燥甚至乏味。
那個年紀的男生,要麼愛運動,要麼愛泡網咖,要麼荷爾蒙氾濫喜歡跟女生曖昧……
而我的興趣十足無趣,就是看老舍先生的中篇小說《月牙兒》。這只是厚厚一本《老舍文集》裡不起眼的一篇,卻是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
也不能說這故事有多出色,只是格外打動我吧。我反反覆覆地看了不下三百遍;每看一次,就為月牙兒難過一次。
這種難過卻帶著一種讓人上癮的滿足感,以至於其他的故事在我眼裡都索然無味。
如果我對《月牙兒》沒有那麼奇怪的執著,安琪於我,或許只是生命中一個匆匆的過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