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鶯不好意思地道,姐姐冤枉人!我在大街上見到他,可是看不到什麼胎記的,但我知道就是他。但是胎記的事她卻不說出來,讓柳玉如更想知道。
樊鶯道:“我們還是好好想想怎麼弄清那匹馬的事情,也好早些回去。說不定師兄已經回來了呢。”兩人有一時都不說話,都在想高大人。
柳玉如說,至少我知道,那個騎著烏蹄赤兔出現在鄯州的人,他是一定不會姓崔的。一來同姓不婚,二來,如果丹陽鎮大多數人都姓崔的話,一定是都有些親緣,看來我們可以試著從可能的族長身上下手。
“怎麼下手呢?”樊鶯問。
“釋捕頭。”
她低聲對樊鶯說,“如果這些都不頂用,我們還有最後一個人要問。”
樊鶯問誰。柳玉如道,“就是那個背柴的老婆婆。她獨自一人生活在鎮子之外,自已背柴,明眼人一看就知她與村中人牽扯不大,不然不會住到那裡。她如此不被人注意,要是真有人到鎮子上交待什麼事情,我想多半也會忽略了她。我想以她那樣的年紀,過去的事情多半會有些印象。”
早上,二人一開院門,王仁就在院外等著,樊鶯這次對他十分客氣,對他道,“有件事情想麻煩捕頭過來一下……”
王仁聽了立刻道,“樊夫人你放心,捕頭是有話的,夫人們有事他隨叫隨到,我這就去回稟他。”說罷一溜小跑地去了。果然,釋珍很快帶了兩名手下騎了馬趕來。
聽柳玉如把事情一講,釋捕頭拍著胸脯說道,“這有何難!丹鳳鎮也是當陽轄下,不要說一個女子,十個女子也能查到。”
柳玉如說,“但此人多年前即已遷去了長安,恐怕有些難度吧?”
捕頭道,那就更好查閱了。戶籍之事都是歷任縣令親自管理,雖然縣令這些年換過不少,但是按戶徵納賦役是馬虎不得的。
一位縣尊,職責雖有教化風俗、收授均田、勸導農桑、聽訟斷獄等職,但是徵賦卻是為先,若違限逋懸,自有嚴厲的責罰。
因而每一位縣令在卸任之前,縣內每一戶人口的變動、去向都要說得清楚,接任者沒有異議,雙方簽字畫押才能離任,不然走都走不了的。要是出了大的紕漏,不但官做不成,流放的也不新鮮。
想不到釋捕頭如此熱心,這讓柳玉如、樊鶯十分感動。當即隨著釋捕頭去到當陽縣裡,由入檔的卷宗裡調出來歷年由丹鳳鎮遷去長安的女子明細,果然一筆筆記得十分清楚。後邊都有各位縣太爺鄭重其事的簽名。
但是人太多了,不算變遷的男子,只女子的卷宗就有幾大摞。不過這難不倒柳玉如。她雖然不知道崔氏之名,但是知道崔嫣。
她是後來隨崔氏入高府的,於是就按著她現今的年紀,只選取了丹鳳鎮十九年以內的卷案,姐兩個其他不論,單去其中找那個“嫣”字。
如是,姐妹二人也大費了一番苦功。樊鶯捶著後背道,“真不知那些縣太爺是怎麼做事的,怎麼一個個常年伏身書案,一出去仍然腆著肚子!這麼一陣我的背都駝了。”
她們終於找到了。在一頁卷案中清楚地寫著,“貞觀十年十月初七日,丹鳳鎮崔氏穎,年二十七。攜女崔嫣,年十。入長安,嫁高審行。”後邊還附有崔穎在丹鳳鎮的舊居地址。
但是這頁卷案的資訊只告訴了兩人崔氏叫什麼,和她的年齡、住處。而高審行是沒有見過那匹馬的,高峻天天騎了炭火在他眼前晃悠,要是知道的話他早該問了,除非高長史城府深到沒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