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他逆聖人意選了我,多清高的行為,連皇權都踩在腳下。引來眾人喝嘆,成為關注中心,而如今物是人非,當視線漸漸散去,他發現,他想要的,還是榮華。
尤其是我——他的妻子。
一個日漸黝黑、言語粗鄙的婦人,每日不過在吃食家務上打轉。謝徵疑惑,難道他想要的,就是這種人生嗎?
我不知他是如何同新寡的郡主搭上線,也不知他們的鴻雁傳書持續了多久。
等一切發酵到明面上時。
都太晚了。
那年,謝徵二十六歲,重回了闊別已久的京都。
他從嶺南將我接回來時,郡主已住進了他府中。他說我們不過一年少荒唐,他只把我當妹妹,願給我一紙和離,好聚好散。
我憤怒,我鬧過,可沒人聽我說話。
郡主是皇上的親妹妹,一向作眼珠子疼。到最後,就連跟我最久的阿嬤也勸我,夫人,算了吧。
他們公然在我的眼皮下調情。
這樣還不夠。
郡主穿我的衣裳,在我床上,同我夫君撒嬌。問:「我與你妻孰美?」
一牆之隔,我被她的護衛死死摁住,聽一晚荒唐。
那天的恨意將我淹沒,我太不甘了,我要和他們魚死網破,鬥到底。
就要一封狀紙鬧到太後面前。
卻在起程前夕,我的夫君將我浸豬籠。他們誣我私通,不守婦德,死不足惜。
冰冷的河水沒過眼畔。
而我死後不過七日。
謝徵便娶了郡主。
她等不及,肚子快瞞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