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是河南重鎮,歷史名城,古稱汴京,為八朝古都。
處於黃河中下游平原東部,地處河南中東部,東與商丘相連,西與鄭州毗鄰,南接許昌和周口,北與新鄉隔黃河相望。
境內河流眾多,被稱為北方水城。
開封一帶地勢平坦,水源豐富,田地肥沃,是中原的富裕之鄉,產糧大區。
可開封雖然地平水足,田地眾多,但開封卻也近年來出產流民極多的地區。其根本的原因就是開封的田地,被兼併的最嚴重,絕大數的土地被兼併到了少數大地主們的手中。而這其中,佔有土地最多的則是前明周王以及周王一系的諸宗室各家。
明代宗室們待遇向來優厚,厚祿之外還有優賞,以及大量的賜田。
而到了明中葉以後,土地投獻之風盛行。所謂投獻,在投獻一方,有有“妄獻”和“ 自獻”兩種;在“納獻”一方,有皇族、戚畹、功臣和官紳。
“妄獻”,係指庶民田地 被“奸猾之徒”妄稱為“己業”或“無主閒田”奉獻給權豪勢要;“自獻”,係指庶民 將自家的田地無償地奉獻給官豪勢家,而本身淪為莊佃、佃戶或奴僕。
投獻到了明中葉以後,非常普遍。
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明代的役重。
許多自獻聽起來難以相信,百姓居然把自家的田地無償獻給那些官豪勢家,自己去給他們當奴僕。可這卻是事實,而且不僅是明代才有,事實上歷朝歷代都有的事情。
原因就是在封建時代,土地捆綁著百姓,人丁也是稅役。國家的稅賦瑤役攤到每個百姓頭上,負擔極重。而那些宗氏勳戚們,卻享有種種特權。
在明朝,勳戚們受賜的公田,載在“金冊”。並不報官入籍,享有免除稅糧和差役的特權 。
雖然法律條文上也規定,賜田以外的田土一般稱為自置私產,應與“齊民一體當 差”。但由於貴族的權勢,法律很難執行。勳貴“私田”“不肯與民一體當差”的弊病 ,早在洪武年間就出現,中葉以後,法律廢 弛。權貴們更加肆無忌憚,“廣收民田為己私業,而陰以勢力把制,使有司不得編差徵 稅”。因此,在實際上,王府、勳貴的所有田產都享有優免一切糧差的特權。
百姓當自耕農,就得向國家納稅,甚至還得承擔比田賦更重的雜役。為了逃避這些沉重的賦役,許多百姓便開始主動的投獻那些享有特權的勳戚們。
把自己的田地送給勳戚,主動給勳戚們做奴僕。如此一來他們就不再是大明的納稅子民,而只是一個勳戚們的奴僕。
勳戚們多得許多田地,自然樂於其成,他們甚至為了吸引更多人投獻,主動把那些投獻來的土地,再交還給那些投到門下的奴僕佃種,也就是依然把田地給原主人佃種,甚至他們徵收的佃租還主動降到比國家徵收的稅賦還低一些的份額。
如此一來,勳戚們平白得了田地,還得了許多奴僕。而那些投獻賣身為僕的百姓。雖然名義上當了僕人,也沒了自己的田地,可他們身上的賦役卻輕的多,向勳戚交更少的租。不用承擔煩重的雜役。
勳戚和百姓都享受到了實際的利益,損失的只是朝廷的利益。
一般來說,投獻也不是那麼隨便的,會有一個形式。投獻者提出奉獻,受獻者要向朝廷奏討,然後皇帝欽準賜予。這樣。原來的庶民百姓的田地,便轉變為欽賜田地。
受獻者在沒有任何支付的情況下,不僅獲得了土地所有權,而且免納糧差。這坐收無窮之利的好事,歸根到底還是因為他們享受受賜和優免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