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小鮮肉”與“王者榮耀”是可以隨意替換的等位概念,就意味著這些文化產品的核心點是一致的,再聯想到“廣場舞”、“小白文”“腦殘神曲”等等等等,我們試著去尋找他們的共同特徵。
然後自然而然的,一個詞冒了出來——
低俗。
低俗貌似是一個說得過去的特徵,但最終是說不通的,因為即便他們的確是低俗的,低俗的東西卻不一定是“他們”。
這也許有點拗口難懂,可以試試靜下心來想一想,人與人之間大腦結構的差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每個人其實用的都是同一時代版本的CPU,發揮多少潛能取決於你準備提供多少電量。
比如我們隨便列舉幾個普世意義上比較低俗的東西——
【髒話】、【二人轉】、【黃段子】。
這些夠低俗,但與“小鮮肉”和“王者榮耀”放在一起卻總覺得變扭。
我不夠討厭他們!他們只是單純的低俗罷了,而且我喜歡黃段子!(手動滑稽)
【髒話】彆扭在,我們偶爾都會用,在這個時代無傷大雅。
【二人轉】彆扭在,這東西早就過氣了,根本沒法跟大行其道的“小鮮肉”媲美,想上榜的,最起碼得是“廣場舞”。
【黃段子】彆扭在,他太有趣了,只在需要的時候開個玩笑而已,別這麼認真。
這樣就可以稍作總結髮現,“低俗”並不能用來總結我們看不順眼的文化產品和文化現象,真正令我們看不順眼的,必須還要“傷大雅”(有影響力),還要“大行其道”(當下流行)且“無趣”。
因此我們可以稍微草率一點點的說,低俗是“上榜”的必要條件,但並不是充分條件,要讓我們正兒八經的討厭,他必須還要大行其道,有影響力且“無趣”。
等等,這些條件貌似本身就產生了悖論。
既然這個東西如此無趣,憑什麼還能大行其道呢!
稍微思索這個悖論,洋蔥的第一層也就撥開了。
是的,“無趣”是一個十分主觀的判斷,它在這個邏輯鏈裡,就像一個未知數“x”,存在於每個人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