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鮮肉這個詞從褒義的讚美,到貶義的謾罵,中間只用了一年的時間,這幾乎是在沒有重大歷史事件的前提下,語言演化效率的一次奇蹟,我們的文化世界如同一輛飛馳的絞肉機,迅速的吞噬一切,再撕碎一切。
瘋狂追求偶像的年輕人總有一天會冷靜下來,而瘋狂謾罵偶像的“聰明人們”,卻貌似永遠充滿憤怒,即便小鮮肉退卻了,也會有新的現象崛起,這可以總結為一個簡單的反饋——
我不滿的,與我世界觀相牴觸的——我就要罵。
這很正常,甚至正確。
我在《太受歡迎了怎麼辦》的中,定義了一個論題為“我喜歡的明星越來越紅,我要不要黑他?”主角支援了這種現象,他將其詮釋為文化上的競爭,每個人都有權為自己所屬的文化加上一把力,去壯大自己攻擊對手,這是像戰爭一樣粗野且高效的生存之道。
這樣的敘述難免冗餘,好在高人輩出,一位高人更加精髓的詮釋了一切——
【你掏的每一筆錢,都是在為你想要的生活投資。】
或者用資料來詮釋,那就是——
【商人要去賺更多的錢,就要去滿足更多人的需求。】
相互影響之下,世界也就變成了今天的樣子,演化從未停止,還在繼續。
在高技術,高槓杆,高度商業化,玲琅滿目的金融產品的幫助下,今日的世界,任何新迸發的大眾需求都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得到充分滿足,甚至過剩滿足,最典型的例子無疑是共享單車或者XX叫車。
按照這個思維進行下去,“小鮮肉”無疑也是一個典型,市場與流量對其存有巨大的需求,尤其是在“電影票房事業”與“影片播放事業”崛起的時候,他們所擁有的流量簡直如同遊戲中的神器一樣,那逆天的數值足以碾壓眾生。
商人對其追捧,用資本加大流量(曝光率),提高價值,這也實在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對的,順理成章。
但神奇的是,如此順理成章的事情,真正將其捋順的人並不多。
更多的時候,更多的人,只是憑藉著本能的厭惡感,去謾罵“小鮮肉”罷了,然後去找道德上的理由,諸如“毀滅電影行業”“世風日下”“帶壞孩子”之類的理由,給他們戴帽子。
這樣一來,謾罵抵制小鮮肉的人們,是否與瘋狂追求偶像的年輕人們一樣,陷入了某種不理智的,本能的偏執了呢?
當然,謾罵小鮮肉的人總能找到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支援自己行為的正義性,就像美國總有理由向中東扔導彈一樣。
這篇文章將要說的是,謾罵中大多數看似正確的理由,並沒有足夠的邏輯與科學支撐,而僅僅是簡單的將現象與結果聯絡罷了。
比如一個人院子裡有一棵蘋果樹,他發現白天的時候蘋果是紅色的,晚上是淡藍色的(因為月光,也許不是藍色是紫色,這不重要,不是紅色就夠了),因此他就“提出”了一個命題——
【蘋果白天是紅色的,晚上是藍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