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
中書省西廳,也就是俗稱的參知政事堂,在王安石之前的六七年,這裡高居其上的是歐陽修,只是如今已經換了新主人。
下首左右,一個是呂惠卿,另一個是為蘇轍。
“參政,青苗法已經執行了一段時間,這法規原則上是好的,但卑職卻是聽說有地方官員為了完成政績,強迫並不需要的百姓貸款,這般一來,恐怕會釀成大錯,還請參政多加考慮一番。”
聽到蘇轍的話,王安石不置可否。
呂惠卿趕緊站出來道:“子由卻是不知,推行新法,有時候矯枉過正也是難免,我也是發現了這個問題,已經發文讓人多加註意了。”
蘇轍不滿道:“這哪裡是一句矯枉過正就能夠抹過去的,對於咱們來說,只是一個小錯誤,但對於百姓來說,卻是天大的事情,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讓農戶家破人亡,可不是什麼小事情。”
王安石聞言眉頭皺起,他對蘇轍有所不滿,這個不滿緣由頗深。
制置三司條例司的設定不簡單,他爭取了許久,與諸多大臣鬥了許久,才算是勉強成立,原本便是為了甩開中書執行變法,可臨了官家卻將蘇轍給塞了進來,這倒是問題不大,但蘇轍此人卻是頗為不識相,雖然說有協同之名,但官家塞他進來不過為了鍍金罷了,何必總是多口舌惹人煩悶呢。
想及至此,王安石道:“變法本就是無奈之舉,若是怕這怕那的,又變什麼法,現在地方不少官員抵抗變法不幹事,若是處置了這些幹事的官員,到時候誰來協助變法,你這種想法就莫要再說了。”
蘇轍一聽頓時變色,提高了聲音道:“參政此話不免說得太輕巧了,把錢借給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濟百姓,不是求利。
但出入之間,吏員趁機營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錢到百姓手裡,即使良民也不免亂花;到交還時,即使富民也不免超過期限。
這樣,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州縣官的事不勝其煩了。
唐代劉晏掌管國家財政,從沒有借錢給百姓。
有責怪他的人,劉晏說:‘讓百姓僥倖得錢,不是國家之福;
叫吏員靠法催督還債,對百姓不利。
我雖然從不發放借貸,但四方的豐收和災荒谷價的貴賤,從來能及時知道。
有谷賤處就收購,有谷貴處就發售,所以四方沒有太貴、太賤的弊病,豈用發貸款?’劉晏所說的,就是常平倉法。
現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頓,你真能有意於百姓生計,就整頓實行,那劉晏的功績可以立刻見效。
現在搞這青苗法,若是自願而行,百姓可以依據自身需求決定貸或者不貸,可能問題還算是不大,但若是吏員強迫百姓貸款,即便是豐收年,百姓也得多繳納兩分利息,若是遇上了災年,那就是要斷了他們的生路啊!”
蘇轍這話說得頗重,王安石頓時勃然大怒,但還沒有輪到他說話,呂惠卿便先發難了。
“若按蘇檢詳的說法,便要任由農戶春播無種,任由富豪之家藉機放貸謀取高利盤剝百姓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