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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對戰沙場 (1 / 2)

陳圳坐在自己的戰馬上,神情凝重地看著眼前的一切,默不作聲。此時他距離囚牛之國胡琴城的南城門有著八里的距離,眼前戰火連天可他卻沒有受到絲毫的波及,很顯然這個男人並沒有處在戰場的中心地帶,只不過是壓陣罷了。

男人渾身上下披著白銀色的重凱,胯下的駿馬也是全副武裝,蹄子不停刨著地,鼻孔中發出了粗壯的喘息聲。自己的坐騎所發出的這種沉重的喘息聲在陳圳聽來是極其悅耳的,尤其是配合上戰場廝殺的轟隆聲響,簡直就是一場聽覺的盛宴,二十年來陳圳對此樂此不疲。

他是個將軍,也是嘲風之國征討出征囚牛大軍的絕對統帥。

在嘲風之國的軍隊之中,陳圳素有“白骨殺神”的稱號。這個稱號可不是虛的,來源於他多年以來一直以白銀色的鎧甲出征,每逢大戰必定親自督陣,更來自於他殺人不不眨眼的對敵。睚眥之國的軍隊素來被稱之為“瘋狗”,因為他們每勝必屠城,以戰養戰的如同瘋狗一般吃人不吐骨頭地席捲這片大地,多少年來打出了自己恐怖的風格,令人聞風喪膽。而“白骨殺神”呢?更為恐怖。陳圳恐怖的地方不在於屠城,與之相反的是他從來不傷及幼小婦孺以及老人,但到了每場戰爭的收尾階段,他都會將敵方守將或者軍營中的最強者拎出來單挑,若有人能勝過他便收入麾下,若勝不過他,那麼所有的敵軍都會被活生生打成奴隸,被折磨個半死之後賤賣到其他國家中去。

當然,他從未輸過。

出征之前,嘲風國君也曾想過這一場對囚牛之國的戰爭到底要不要立陳圳為統帥,畢竟他是放眼九國之境,要做一統天下的大皇帝的,而陳圳的帶兵風格又算得上極其狠辣,若這人將胡琴城攻下之後的所作所為真的有損了嘲風之國的收益,那麼很明顯,就得不償失了。但當時的嘲風國君轉念一想,胡琴城中的最強者也是最大的權臣,那可是少虹啊,九國境內唯一一個成名已久的聖者。而對上了聖者當然不可能指望著另一個聖境強者去正面將其擊敗,反而要湧上自己最強的手段去取勝,不惜任何代價。於是時至今日,陳圳便騎著馬站在了胡琴城南城門外八里的位置上,親自督戰。

親自督戰是陳圳從軍二十餘年以來的習慣,只不過令他有些失望的是,他並沒能在自己面前遠處的城牆上見到少虹,這有些讓人情緒低沉,令他不太開心。

疾馳之下的馬蹄聲從陳圳的右邊響起,他沒有分神去看而是死死地盯著戰場上的情況。胡琴城南門外方圓數里的地方此時已經變成了一片修羅場。雙方所採用的戰陣都是一樣的,騎兵突進步兵跟上,最後是弓箭手壓陣。嘲風大軍還沒能攻到胡琴城的城牆上,所以此時南城門外屍骨遍地,慘絕人寰。但一條又一條生命依舊在這裡飛速地消失著,一將功成萬骨枯,恐怕再沒有比這更合適的形容詞了。

傳令兵稟報完畢之後迅速離開,而身旁的副將騎著馬轉過身來到了陳圳的耳旁,對著他的耳朵悄聲說道:“將軍,囚牛之國似乎已經準備要動用那些半聖境界的術士了。”

“哦?你確定?”

“確定。剛剛傳令兵來報,他已經連續看到三個在臉譜中出現過的半聖術士登上城頭,似乎就是在測算,準備一些什麼。”

“好。”聽到了這個訊息,陳圳當機立斷地說道:“傳令後軍,將國君給我們準備的八門轟天大炮抬到陣前來。請諸位上師做好戰鬥準備,傳令前軍將戰線後撤,準備發射轟天大炮。”

“是。”

“我倒要看看沒有了少虹督陣的胡琴城,到底能玩出什麼花花來。將轟天大炮對準城牆,準備發射!”

王小七是被強制徵兵的,雖然他不想打仗,雖然他的家中還有一個老母親,雖然他還沒娶老婆,但他還是被髮配來當兵了。

官府來抓人的那天倒也算是人道,臨走之前還往他家的院子裡扔了二十斤白米白麵,大概是覺得官府有錢就了不起,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二十斤白米白麵,大概是夠自己的老媽吃一陣子了吧?從嘲風國境行軍開始,王小七就一直在想這件事。但這米麵吃光了之後該怎麼辦呢?二十斤,就算省吃儉用也吃不了兩個月吧,兩個月之後自己的老媽大概又要為糧食犯愁了。想到這裡,他也不禁開始犯愁了起來。

這次嘲風之國的強制徵兵是很奇怪的,雖然明說了戰爭結束之後所有的非常規兵種——比如王小七這種被臨時徵兵的人——都會發八兩銀子當軍餉,要是殉國了就給家裡發二十兩,但好像所有人都在傳言,所謂的軍餉不過就是個幌子,沒有的事情。在所有人都這麼想的時候王小七卻不這麼認為,他是一個比較單純的孩子,覺得官府起碼不會欺騙他們,否則官府憑什麼是官府,憑什麼管著他們呢?於是每次想到回家之後就能拿到八兩銀子,他心裡就美滋滋的。這八兩銀子該怎麼用呢?買頭牛或者買幾隻**,這樣自己和老孃的日子也就能過得舒服點,家裡也有雞蛋吃了。但每次一想到八兩之後還有個二十兩,他就犯愁起來。這是王小七生平第一次為了錢多而擔心,畢竟錢多了沒命花也是個大問題。

他是很單純的,這種單純讓他在行軍的時候比別人輕鬆了不少,在軍營裡也沒什麼人欺負他。沒有誰會喜歡去欺負一個傻子,欺負傻子的時候一點成就感都沒有反倒不如去挑釁那些個老兵痞呢。起碼挑釁了老兵痞,哪怕自己最後被揍了,那也是一種奮勇向前不畏艱辛的,敢於挑戰“權威”的精神,能被人伸出大拇指,誇一句“有種”。

於是在進行了所謂的加急訓練之後的半個月,王小七就跟著部隊上了戰場,上了前線。他們從嘲風之國出發行軍到此地,已經是過了半個月的事情了。行軍途中的王小七樂天派的精神讓他很勤奮。莊稼人嘛,渾身上下都是一膀子力氣,用不完的。於是在軍營中他閒著沒事兒就幫人家幹這個幹那個,誰有活兒幹不完了或者比較累不想幹的時候就招呼一聲“小七,哪兒呢?”,然後王小七就應聲出現。一聲招呼不到,兩三聲王小七就來了,所以大家都很喜歡他。

在這群當兵的裡,最喜歡他的一個人叫杜五,是個正規兵,也算是心地善良。杜五當兵也有五年了,算不上什麼老兵油子但也被髮配過來給這幫臨時徵上來的小孩當個百夫長,俗稱帶孩子。杜五是沒什麼夢想沒什麼追求的,他就連當把總的想法都沒有,更別說什麼更高一層的官兒了。他這個人啊,算得上堂堂七尺男兒,看起來就比王小七要高出半個頭來,可偏偏就好上了一口酒。這人沒什麼事兒就找王小七喝酒,王小七不喝,拿水當酒陪著他喝。往往是杜五已經酩酊大醉了,王小七還什麼事兒沒有,反而要伺候人家睡覺,等到百夫長睡著了他才走。

杜五愛找王小七喝酒不為個別的,就為個說得上話。也不是杜五能和王小七說得上話或者王小七能給杜五說些什麼,就是王小七不喝酒,也不是很愛說話。每次杜五和他嘮點什麼事兒,他總是“恩恩”“啊”“對的對的”這樣回應。這種聊天其實不是個辦法,但杜五喜歡這一口。平常日子裡他也就是個百夫長,雖然帶著兵可都差著年齡,說不上話;而自己當初一起參軍的那幫老兄弟呢?要麼戰死了要麼早就升了官,也就更說不上話了。

也就偏偏因為王小七這個說不上話,他就反而和杜五說得上話了。喝酒這種事兒,尤其是在酒桌上交朋友這種事兒,永遠是一回生二回熟的。一來二去,杜五也就和王小七熟絡了起來。有一回杜五又找王小七喝酒,一去他睡覺的地方竟然沒找著人,於是杜五就在軍營裡面好一頓找,沒想到是在茅廁邊上找到了哭哭啼啼的王小七。

看到自己的朋友哭了,杜五不能夠坐視不管啊,於是他就走上去問:“小七啊,你咋了?”

“想俺娘了,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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