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慈關心地道:“奏章標題、署名別弄錯了,讓我幫你檢查檢查。”
州吏見這人大搖大擺,頤指氣使,以為是公府中人,便取了奏章給太史慈看。太史慈從懷裡取出短刀,將奏章劈為兩段。
州吏踴躍大呼,道:“有人毀壞我的奏章”!
太史慈抓住他拽到車裡,道:“如果君不給我奏章,我也無法把它弄壞,這件事咱倆都有責任。不如都別聲張,悄悄逃回家中,別因此都受刑。”
州吏這才明白此人乃東萊郡所派,冷眼相對,道:“君為郡中毀壞了我的奏章,完成使命,還跑什麼?”
太史慈答道:“郡中派我是看看州里奏章到底遞上去沒有。結果我一時急切,把你奏章毀壞了。我回去,也擔心因此被郡守責罰。因此才請你和我一起回去,大家都不說出去此事。”
州吏覺得太史慈講得很對,當日便和太史慈一起離開洛陽。出了洛陽城,太史慈便偷偷離開州吏,跑回洛陽公車門替東萊太守上書。青州刺史張琰知道這件事,重新派人上書,但朝廷有關部門因郡守的章已經先呈上,故不受理刺史的上書,刺史因而吃虧。
太史慈由此知名,但也因此惹得張琰大怒,聲稱抓到太史慈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太史慈只得避禍遼東。
從太史慈毀章宮門這件事可以看出太史慈不少性格。其一,他通達權變,富有智謀,不是尋常武夫;其二,他事上以忠,不擇手段,他這麼一搞,那個無辜的州吏肯定要倒大黴,但為了郡中得利,太史慈對他遭遇置於度外;其三,他能屈能伸,肯在現實面前低頭,避禍海外數年。而其後歷史上記載太史慈的事蹟,又反映出他勇武無敵、知恩圖報、一諾千金之品性。總而言之,是個不下於關張的大將之才。
太史慈今年二十七歲,比趙雲大三歲,比關羽小三歲,正是男人的黃金年齡。劉備仔細打量他,見他身高七尺七寸,猿臂熊腰,濃眉大眼,鼻直口方,鬚髯黑密,顧盼間兩眼精芒四射,極有威勢。因握其手,笑道:“久聞子義之名,今日方得相見,何其遲也!”詢問遼東生活,噓寒問暖,又言及天下形勢,勉勵太史慈建功立業、光宗耀祖。
太史慈臨終遺言是:“丈夫生世,當帶七尺之劍,以昇天子之階。今所志未從,奈何而死乎!”可見是個富有雄心、熱衷功名之人。劉備從天下大勢談到青州之起,再談到征討不臣、重興大漢之志,深為太史慈敬服。
劉備向太史慈解釋軍中法度,激勵他道:“吾軍中有功者上,無能者下。君雖勇武,但方入吾軍,尚未有功,若驟升高位,恐將士不服。君可願屈就一百人將?不日東討張饒、李條,正君揚武之機,君若殺賊立功,校尉亦輕鬆易得也!若君不願上陣,亦可在吾帳中參贊軍事。”
太史慈大聲道:“使君無須相激!殺賊平亂,慈之夙志也!何必百人將,都伯足矣!張李二賊肆虐鄙郡久矣,使君討之,慈願為先鋒,必擒殺此二賊獻於使君帳下!”
劉備對太史慈昂揚鬥志、凜凜殺氣大為讚賞,道:“吾等子義凱歌!”任命太史慈為屯長,歸屬鷹揚校尉趙雲之下。
(修改了第一卷第七章求賢若渴,修訂劉備與牽招關係。根據唐玄宗用於教導兒子的《初學記》引晉朝人孫楚寫的《牽招碑》:“君與劉備,少長河朔,英雄同契,為刎頸之交。俄而委質於太祖,備遂鼎足於蜀漢,所交非常,為時所忌,每自酌損,在乎季孟之間。”應該有一定可信度。因此修改。另外,54章加了兩句,可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