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今年戶部國庫還有不少存銀,可以直接調拔一百萬塊銀元辦婚禮。”
朱以海擺手,“太子是朕的兒子,他大婚,這花費自然由朕這個當爹的拿了。況且,朕也反對奢侈鋪張浪費,太子自己也幾次上奏要求節儉。”
文安之道,“太子也是國家儲君,太子大婚,國庫不掏一分也不像話。”
“這有什麼,其實朕實話跟你們說吧,這次太子大婚,朕都是交給少府監這邊負責籌辦婚禮等一切應用,婚禮所用物品,少府監下諸皇店供應,”
皇帝透過少府監承辦太子婚禮,從裝飾東宮,到採購婚禮用品,以及各種傢俱等等,用了一個很特別的辦法,就是皇家系統下的這些商號作坊等競標,最後選出了一些供應商,他們提供相應商品供應,皇帝不用給他們一文錢,相反還要收他們一筆錢。
商號競標得到這個供應商資格,能獲得一個特別授予的大明紹天太子大婚特別供應商的頭銜,這個頭銜還能成為一個商標,在他們的一些相應的貨上張貼。
就跟在報紙上打廣告一樣,只是這次贊助太子婚禮,廣告打到皇家頭上了。
朱以海並不介意說這樣沾上銅臭啥的,策劃策劃,太子大婚也是一件很隆重熱鬧的事情,商家們也能獲得很大的廣告效應的,又不是什麼差的商家商品,本身也是皇家的產業。
現在內部競爭,也不會讓人以為這是皇帝在想辦法搜刮商家。
朱以海有意把這次婚禮搞的隆重熱鬧一些,只要不浪費就行,熱鬧一些,普天同慶也沒什麼問題。
反正朱以海搞的這個活動,不僅自己一塊銀元沒花,就得到了價值近三百萬塊銀元的各式供應,而且還額外收了兩百萬塊銀元。
這筆銀元,他也沒收入自己腰包,而是交給了東宮太子。
太子拿到這兩百萬呢,則會以太子之名,給大明所有南北衙禁軍,地方御營,各省巡防警備營、屯鎮、團練、驛屯等發放賞賜。也會給所有官吏、學生,年滿六十的老人,孤兒寡婦殘疾者放賞賜。
甚至還會建立一些孤兒院、養老院、公共墓地等,這兩百萬,基本上這次都會賞出去。
所以這次也是給太子增加人氣、聲望的一次機會。
皇家產業很多,都很賺錢,大家參與進來,拿出三百萬的貨物等供應婚禮,既不會是負擔,甚至操作的好,換來的廣告效應也會很可觀。
這其實對他們是個很不錯的好事,不過考慮到怕百姓誤會,所以這次並沒有讓皇店以外的民間商家參與。
畢竟這種事情,一般人一時也理解不了。
甚至連文安之都覺得皇帝其實是不想直接從內帑掏錢,所以直接從自家的皇店裡拿物辦婚禮,還拿錢賞賜。
覺得這就跟以前朝廷找鹽商或海商,大賈拿錢辦事一樣。
所以他才會提出國庫裡拿一百萬出來。
皇帝拒絕了。
皇帝不缺錢,皇帝現在敢說自己絕對是天下首富,佔據著這天下大多少極賺錢的買賣,誰比的上。
想當年正德大婚的時候,要從國庫取銀四十萬,朝臣們都哭天搶地的阻攔。神宗給自己最喜愛的福王大婚,婚禮也只花了三十萬兩,建築洛陽王府花費二十八萬兩,被大臣們認為是十倍常制,花錢太多。
其實花的多與少,關鍵還是國庫裡有多少。
國家以前財政主要靠點農業稅收,本就沒多少錢,處處花錢開銷又大,國庫裡經常是能餓死老鼠,皇子們結個婚花幾十萬兩,大臣們自然不肯,就算你皇帝結婚花四十萬兩,都得被噴許久口水。
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