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好比朱以海後來買的那套郊區獨住的小區樓盤,那麼偏還那麼貴,主因不僅是開發商要賺錢,還因為地方政府本來就把那塊地拍賣出了個天價了,地價已經佔了這房子很大比重。
所以各地對火耗的加徵,也就按需徵收了。
銀子徵收過程中需要融鑄,會有損耗,糧食在徵收轉運過程中也有損耗,官府慣例要多徵,比如漢朝一石米加徵兩鬥。
到了明末此時,各地火耗徵收就更加過份了。
有地方加徵五成,有的地方就敢加徵一倍,甚至有收兩倍的,本來徵一兩銀子,結果百姓還得加徵一兩二兩,實際繳了幾倍,這多徵的銀子進了衙門,最後小部份是地方開支,更多的是官員吏員們分了,以填補他們表面俸祿較低的問題,甚至還要拿出許多充當給上面冰敬炭敬各種禮尚往來的開支。
就如比一個縣令一年沒幾兩俸祿,但是實際上人所皆知的灰色收入,能達到一年幾千兩之多,越富裕的縣這筆錢更多。
百姓多交了銀子,負擔重了,於是罵朝廷。
可實際上這筆火耗朝廷又沒得到,全在地方使用。
甚至如嚴州,該給朝廷上繳的那份都年年積欠,上繳不足,更別指望他們會把火耗歸公了。
偌大一個嚴州府,現在賬面上一年就收六萬來兩銀子,然後還不夠地方開支,還倒欠虧空,這就太過份了。
朱以海還指望這些後方,能夠提供錢糧支援抗虜呢。
“諸公,現在到了最危急的時候了,沒法再假裝看不見了,再裝瞎,就得亡國。這比韃子對我們的威脅還要大,韃子是外部威脅,而這些卻是心腹之患。”
“以嚴州為清理整頓的起點,先罷軍、匠兩籍歸民籍,再罷撤衛所,清理屯田,再清理歷年積欠等問題,然後下一步還要重新清理田畝、登記戶籍,要抗虜要中興,不修內政,如何對外?”
“孤現在已經很給他們機會了,填補虧空、補繳積欠,把侵佔吞併的屯田官田交還,以往的事也就算了,一筆勾銷,可誰要是跟孤抗旨不遵,孤也不介意拿他們開刀,殺雞儆猴,孤現在可是窮瘋了,很樂意有人跳出來,這樣正好抄家充公。”
這殺氣騰騰的話,徐石麒和沈宸荃都沒法接。
畢竟士人優免雖是國策,但現在士紳們做的太過份也是事實,朱以海現在的處罰,也不是亂罰。
“以後火耗徵收,必須正規化,火耗率暫定一成,入公賬,先統一上繳,然後再返還部份給地方官府,一部份用於給官員加俸,提高他們的收入,一部份則用於增設一些經制吏名額,再一部份用於地方官府辦公經費,剩餘部份為國庫。”
“火耗徵收必須公開透明,不得再額外加徵私派,違者嚴懲。”
這筆火耗加徵可以說是地方重要的財派,也是腐敗的溫床,因為沒有個名目,也沒有個賬目,徵幾成,徵到多少,如何使用,全都是地方自己說了算。
現在朱以海要把這項規範化,畢竟銀子徵收後融鑄過程中確實也是有個損耗率的,但這個損耗本身其實不高,但官府卻層層加碼,有加三五成的,甚至加一二倍的,害民嚴重,官員也因此貪的腦滿腸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