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名字,繼續吧。”鄧世安捂著良心繼續道。
之後按照拓瑪斯推測,這野人部落大約有兩三百人,其中婦人孩子居多,男子只有全部落三分之一不到。原因無他,叢林毒蟲猛獸特別多,一次狩獵可能會有人回不來。
所以男人死亡率高得可怕,他狩獵的同時,其他動物也在狩獵他們。
這群野人領地範圍大約十里左右,再遠些就是其他部落的領地。
關文星聽著拓瑪斯的推測,單手撐著腦袋道:“嗯,他們被我們殺了幾人,短時間內不會再來,但長了可不好說。”
“誰說不是呢,有個潛在的敵人在,讓人工作心也不安。”
鄧世安非常贊同他的說法。若是遇到紅毛或是佛郎機人,雖然他們擁有可怕的武器,但雙方還能交流。
但野人就不一樣,誰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在哪天發起瘋來聯合各個部落血洗整個莊子。
到時候所有人都得遭殃,說不定成為他們的食物。
鄧世安一想到自己會被野人吃掉,頓時內心升起一股涼意。
所謂‘死道友不死貧道’,經過一天的討論,大家基本都同意討伐原始部落,消除安全隱患。
沒人把野人當成人類,而是茹毛飲血的野獸。
第二天就組建了討伐部隊,關文星暫代基地的指揮者。鄧世安則帶領三百負責征伐。拓瑪斯作翻譯員,讓那野人俘虜帶路去他們自己的老巢。
在路上,鄧世安還是謹慎地問道:“這些野人的部落是怎麼樣的?”
“大概一個酋長,統領其他的族人,若是部落交戰,抓到俘虜則成為奴隸。”拓瑪斯解釋道,雖然他只是猜測,但準確率應該能高達七八成。
“那我們只能按他們的規矩辦事,正好營地也缺人手。”
鄧世安開始打起小算盤,這些可都是勞動力。只要進行調教,就是高質量的勞動力。
而且野人可都是當地土著,在自己的領地內,應該非常熟悉周圍環境。哪裡有果樹,哪裡有礦產,哪裡有豐富的獵物十分清楚。
若是營地有了他們幫助,能省下大量力氣,也不用花人命去探索其他地方。
隨後鄧世安讓隊伍加快腳步,但在叢林中,許多人還是小心翼翼,生怕遇到毒蛇猛獸,把小命丟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