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路揚。
上週剛剛回國,但原本我不應該這個時候回國的。
半年多前我被調任到EMA的國外分公司,負責分公司業務開拓和創意團隊管理,如果按公司原計劃,我應該還得待半年。這本來也不是我的工作,原本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因為不熟悉創意業務,導致分公司連續兩年虧損,只能找人頂上。
其他兩個EMA的合夥人都有家室,讓他們出國一年,怎麼也說不過去,只能我上了。
我其實也不樂意,國內的生活多好啊,每天和我小徒弟討論新看到的創意,邊看邊吐槽,或者罵罵甲方的缺德想法,然後一起想想點子,一起加加班,一起吃吃飯,一起…哦不,順便悄悄欣賞一下我的小徒弟。
我的小徒弟,蘇澄。
我招蘇澄進來的時候,另外兩個合夥人都說我寶刀未老,挖到好苗子了,後來我說要親自帶蘇澄,他們兩又說我圖謀不軌。
天地良心,一開始我真的沒有別的想法。
是的,後來就有了。
我很多年不帶新人了,錢賺夠了,名氣也有了,說實話,沒必要負責帶新人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實在要帶,也有“技巧”,頂多掛個名,成才了就假裝有我一份,不成也就默默過了,圈裡的大佬經常玩這一套,我以前也幹過這事。
但蘇澄我是真心想親自帶的。
雖然有點落俗,但我當時真的覺得她挺有天分的,有種我們怎麼老創意人沒有的跳脫感,有種天馬行空和胡思亂想交錯的魅力。
面試的時候我問她願不願意被我帶,她一口答應,她說我看起來“有點好玩”。
我想如果你要對創意人說情話,大概可以借用這句話,她說出來的瞬間,我突然意識到,“有點好玩”是我個人很想要的一種別人對我的評價。
如蘇澄所願,我真的是用玩的方式在帶她的。
我從來不限定蘇澄的上班時間,帶她的第一年,我對她只有一個要求,她只要每天給我一個有趣的點子就行,不需要PPT,不需要很成型的想法,我甚至不需要她寫出來,只要一個點子。
第一次跟她提的時候,我就知道蘇澄是個很“不知好歹”的人,因為她不僅不感謝,還要求我把“不限定上班時間”寫進合同裡,她說她怕被坑。
老天啊,我當時真的很想罵她,我這種級別還需要坑你?
但她太可愛,我沒捨得罵。
我還是照做了,把“不限定上班時間”的條款寫進了合同,她成了EMA第四個可以自由決定上下班時間的人,另外三個分別是我們三個合夥人。
為了讓蘇澄每天產出一個有意思的點子,我開始帶著她瘋狂搜刮各種創意食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