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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官司纏身 (2 / 3)

“你瞎了,我是人質,我是從燒臘店一起被抓到車上的人質!”

“這是電腦遊戲嗎?你頭上有綠色的字型,而且我們無法互相傷害,即便你用槍也打不到我,因為你是友好的NPC!這是現實,難道匪徒就沒有將早就準備好的人手混在燒臘店,這種橋段也不是沒有,是吧律師。”

羅揚點頭,“沒錯,在1015年的公園槍擊案中……”

又一個女人站起來打斷他。

“我舉著雙手出來,求你不要打我,你為什麼就是不信?”

林亂說:“萬一你褲襠下藏個手雷呢?當時匪徒已經扔過一次,要是在我解救朋友的時候,你突然丟出來……誰能保證不是?”

又一名律師說:“林先生,我的當事人也感謝你攔下匪徒的車,但是你打傷她必須要賠償,而且要賠禮道歉。”

……

“什麼!為什麼要賠這麼多錢?”

在現場撞倒林靈的男人大叫起來。

羅揚將幾張圖片放在他面前。

“我的當事人林小姐現在就在醫院,這是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這是美容費,這是精神損失費,這是她損失的手錶,這是遺失的項鍊……”

“這些為什麼算在我頭上,我這跟著別人逃命而已。”

“但是你不僅撞傷人,還造成不可原諒的損失。你可以找律師,我們慢慢談。”

“休想,我知道你們律師都是一夥的,平時在一起喝酒吃飯。我沒錢!”

“沒錢不是理由,你要是這個態度,那我們法庭見。”

……

燒臘店槍擊事件對林亂的影響就是十多起官司。

別人告他的多,他告別人的少。

在羅揚的建議下,他和林靈對燒臘店也提起訴訟,理由是為什麼沒有後門。

對警方也是,理由是故意用防爆車阻擋他救人。

羅揚和助手忙得腳不沾地,數天後林亂和警方達成共識,這是第一筆和解。

林亂自願賠償317萬,主要是那輛防爆車價格高,換取的是不用再交保釋金,而且在檔案記錄中會好看些。

對於林亂阻截兩車匪徒的行為,警方也按規給予表彰。

林亂無語,“果然是錢重要,想不到我替警方抓到所有的槍手也要賠這麼多,要是窮人不完蛋。”

羅揚毫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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